丰润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引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抓好党建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建与检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着力打造“党建+司法救助”的工作新模式,明确“抓党建、带队伍、促业务、树形象”的工作思路,推动形成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司法救助工作高质效发展的良好局面。
今年1月,丰润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办理的一起故意杀人案(嫌疑人与被害人为夫妻关系,二人育有三名未成年人子女,最小的女儿只有4周岁),控申部门干警在了解该案基本情况以后,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开启“党建+司法救助”工作模式,主动引导三名未成年子女申请司法救助,并时刻关心案件进展情况,力求对三名未成年人给予最大程度的帮扶,及时向省检察院院、市检察院院汇报情况,并得到省院、市院的大力支持。同时,控申部门干警多次前往本案未成年人所在地的镇政府,将该案的救助线索移送给相关部门,力求为三人争取更多方面的救助。目前当地政府已为三人办理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手续。此案中,我院为三名未成年人申请司法救助金20余万元,唐山市检察院拟将该司法救助案件打造成最高检典型案例。
丰润区人民检察院将把党建工作、“枫桥经验”融入到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不断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权益的检察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