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唐山市曹妃甸区司法局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积极推行“1名村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把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和“法律明白人”的乡土优势结合起来,持续提升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合力。
新春依始,区司法局、普法办邀请区“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围绕法律政策知识、法治实践能力、道德品格教育等三方面对135名“法律明白人”骨干进行了集中培训,在此基础上,各场镇(街道)根据基层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开展法治宣讲、实践观摩等多种培训方式,对本辖区1543名法律明白人进行了1次轮训。
曹妃甸区将现有的2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6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础好的村居作为法律明白人培养使用工作的主阵地,让“法律明白人”成为乡村振兴的“领跑员”。以三农场兴港村、十农场孙家坨村、五农场林港村、六农场曾二村、唐海镇芦井庄为中心,辐全区各村(社区),打造具有曹妃甸特色的“东西南北中”法律明白人培养使用工作新格局。
目前,全区法律明白人的证书、徽章发放达到了全覆盖。今年以来,组织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先后开展了学雷锋法治宣传、营商环境专题法治宣传、禁毒宣传、预防青少年犯罪专题法治宣传、国家安全普法宣传、民法典宣传等专题宣传21场次,举办专题讲座宣讲6场次,发放法治宣传材料及宣传品20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
下一步,曹妃甸区将选树“1+N”行动示范典型把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使用工作作为“八五”普法规划考核和创建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重要依据,选树一批“1+N”示范典型(20-30人),形成争先创优、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为农村改革发展、和谐稳定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