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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护营商 “企”待更好!——唐山中院“定制式”法律服务进企业

来源: 唐山中院  
2024-07-29 09: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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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是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一年。企业联系千家万户,是推动创新、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近年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现象频发,特别是高管及关键岗位人员侵权犯罪案例呈上升趋势。为此,唐山中院精心策划了“法治护航企业行”活动,通过普法讲座、法律咨询等形式,以精准性、时效性、菜单式普法, 提升企业法治理念及防范化解经营风险的能力,提高企业员工法律意识和廉政意识,为唐山企业健康发展提供高质量、全方位、零距离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打通法律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

  即日起,唐山中院将面向全市大型国有和民营企业开展普法宣讲活动。7月盛夏,让我们共同走进惠达集团。

  惠达集团是自1982年起航于“北方瓷都”唐山的卫浴巨擘,2017年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登陆A股,是我国著名卫浴品牌之一,现员工队伍近九千人。

  “如果你是公司的资金守护者,却悄悄地把钱挪去购置豪车,那可是要戴上‘银手镯’的!”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化身“法治领航员”,在惠达陶瓷集团为现场150余名中层以上业务骨干展开了一场生动的普法宣讲。

  本次普法宣讲聚焦于企业运营中频繁发生的经济犯罪,具体包括职务侵占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旨在为企业构筑一道坚实的法律防线。法官以深入浅出、贴近生活的语言风格,深刻剖析了这些犯罪行为的根源与危害,不仅让复杂的法律条文变得通俗易懂,更使得法律的精神实质深入人心。

  通过一系列生动鲜活的案例分析,法官们针对性地提出了预防犯罪的实用策略与措施,旨在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助力企业营造风清气正的经营环境。此次宣讲不仅是一次法律知识的普及,更是一场法律意识的觉醒之旅,引导广大企业职工从知法、懂法迈向遵法、守法的更高境界。

  活动结束后,员工们反响热烈,纷纷表示此次普法宣讲内容丰富、形式新颖,让他们对法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敬畏之心,收获颇丰,对于未来在工作中如何依法行事、自我保护有了更加清晰的方向。

  法律小贴士

  挪用资金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职务侵占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行贿罪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法企联动”做好企业职工犯罪预防,是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更好推动企业依法守规经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唐山中院将持续开展有针对性的送法进企业活动,帮助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重难点问题,为唐山实现“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奋斗目标保驾护航。

关键词:责任编辑: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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