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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检察院:“检察公益”+“网格服务”,共筑暑期防溺水安全线

来源: 曹妃甸检察  
2024-08-01 09:5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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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季天气炎热,恰逢学校暑期期间,加之曹妃甸区域内河流与海洋众多,极易出现溺水事故。为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预防和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发挥好检察公益志愿服务作用,近日,曹妃甸区人民检察院干警主动走进基层一线,联合唐海路社区开展了一场以“珍爱生命,谨防溺水”为主题的防溺水安全知识公益讲座活动。

 

  讲座中,检察干警结合近年来媒体报道的溺水事故和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社区居民们讲解了防溺水的安全知识。检察干警提醒大家要提高警惕、高度重视,在暑假假期一定要履行好监护管理责任,监督孩子不参与危险活动,并且教育孩子相互监督,对于私自到海边、河边玩耍的孩子,要积极劝阻,并及时向家长报告;如果孩子要游泳,首先要选择正规的游泳场所并做好热身活动和安全防护措施,家长必须全程陪同;如果到海边或者河边游玩,一定要了解水域和天气情况,遇到恶劣天气时尽量减少水中游玩,以免发生意外。

  检察干警还为社区居民们讲解了溺水后如何自救的方法,例如,保持冷静,扔掉身上的沉重物品,大声呼救并利用周围的漂浮物向岸边靠近。以及如何施救他人、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动作要领,为确保大家真正掌握救护技能,检察干警还邀请了部分居民进行了溺水救护现场示范。

  活动结束后,社区居民群众纷纷表示,此次活动不仅增强了自己的安全意识,还学会了实用的救护技能。更重要的是,通过真实案例的警示,让他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也更加坚定了守护孩子安全的决心。在活动现场,为了增加讲座体验互动,检察干警现场还赠送了精美的“芦苇花”检察公益志愿服务胸章作为纪念。

  安全无小事,预防是关键。下一步,曹妃甸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立足检察职能,积极能动履职,结合“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积极组织参与各类公益志愿服务活动,以一桩桩小事、一个个善举传递温暖和爱心,进一步树立检察服务社会的良好品牌形象,助力平安建设工作走深走实。

  预防溺水“六不”

  0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0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0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0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0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0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关键词:责任编辑: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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