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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无小事,“如我在诉”记心间 ——一封特别的感谢信点赞玉田法院干警

来源: 玉田县人民法院  
2024-08-12 16: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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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廉洁清政,树立了法院在百姓心目中的高大形象,虽然我们的案件已经结束,但每当想起此事,仍使我感激不尽,无以言表……”近日,玉田县人民法院收到了一封由当事人送来的手写表扬信,字里行间流露出对城关法庭庭长刘丽颖的肯定与赞扬,表达了对法院处理案件统筹兼顾、高效、人性化的感激之情。

  案件详情

  案件源于原告付某、董某某与被告李某某,第三人付某等人的赠与合同纠纷一案,2014年,原告付某的父亲付某某与母亲李某某共同出具一份赠与合同主要载明将两处楼房无条件赠与付某与董某某永远为业,但在办理受赠与房产及附属设施的转移登记手续过程中受阻,诉至本院。

  刘庭长积极与当事人沟通了解案情,了解到该赠与合同经各当事人签字、认可,又由村委会时任成员见证,该合同系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判决要求被告配合办理受赠与房产及附属设施的转移登记手续。刘庭长在作出判决后,多次帮助当事人与不动产住建局做协调工作,最终顺利的办理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有尺度,法官有温度,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玉田县人民法院始终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回应当事人对司法工作的期待,帮助当事人尽快化解心结,用心去理解,用情去感化,用法去规范,以办理案件的速度、温度、精度提升当事人的满意度。

  法官寄语

  全力减少当事人的诉累,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为民的“速度”与“温度”。

关键词:责任编辑: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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