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交通参与者朋友们:
近年来,绿色低碳出行理念日渐普及,电动自行车已成为我区群众日常通勤、短途出行的重要代步工具。但当前,部分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侥幸心理突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直接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统计,2025年我区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相关交通事故529起,高发事故的诱因主要为违规转向、逆向行驶、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四类重点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突出。为防范化解交通安全风险,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丰南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丰南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特向全区广大交通参与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守交规,安全文明骑行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骑行电动自行车做到:不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逆向行驶、不超速骑行、不驶入机动车道、不醉酒骑行、不分心驾驶、不在人行道及人行横道骑行;规范操作车辆转向,杜绝违规转向操作;不驾驶改装、拼装、非法加装的违规车辆;路口等候信号灯时,在非机动车停止线后有序排队,不越线抢行,依法依规安全通行。
二、规范戴盔,筑牢安全防线
树立“戴盔护安全”的意识,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务必全程规范佩戴符合国标、具备3C认证的安全头盔,系紧系带,杜绝不戴、敷衍佩戴等行为。外卖、快递等配送行业,要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将规范戴盔纳入企业管理,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督促全员全程规范戴盔。
三、以身作则,践行文明风尚
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发挥示范作用,带头遵守交通法规、带头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带头文明安全骑行,自觉抵制违规转向、逆向行驶、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违反信号灯通行等交通陋习。骑行结束后,将车辆有序停放至指定区域,不占用盲道、消防通道、人行横道,共同维护整洁有序的城区交通环境。
四、广泛宣传,共护平安交通
主动向身边人普及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知识与相关条例,带动家人、亲友、同事摒弃交通陋习,守法文明骑行。鼓励参与文明交通志愿劝导活动,及时劝阻违规转向、逆向行驶、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等违法骑行行为,凝聚全民共治合力,营造人人守规则、人人讲安全、人人践文明的浓厚氛围。
文明骑行始于心,交通安全践于行。守护道路平安、涵养城市文明,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共同发力。让我们从此刻做起、从每次骑行做起,自觉遵守《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守规矩、戴安全盔、行文明路,同心共建安全有序、和谐畅通的丰南区道路交通环境!
丰南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丰南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