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果园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业主在地下车库倒车时,不慎撞上物业公司在车位停放的保洁车辆,双方因赔偿金额争执不下,最终对簿公堂。
调解过程中,法官助理首先从法律角度为双方厘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业主倒车操作不当与损害发生存在直接关联;同时,物业公司作为地下车库的管理方,对保洁车辆的停放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若保洁车辆停放位置不当或缺乏必要警示,亦应承担相应责任。通过现场勘查与情况分析,法官助理逐一指出双方各自存在的过错,使双方对责任划分有了清晰认识,逐渐意识到争执不休只会增加诉累。在依法释明的基础上,法官助理耐心引导双方互谅互让,以解决问题为共同目标。一方面告知业主主动承担责任是法定义务,另一方面提醒物业公司作为服务提供方,存在合理注意义务。经过多轮沟通,双方情绪趋于缓和,开始理性商讨赔偿方案。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物业公司对业主的车辆损失进行了相应赔偿,业主也自行承担了部分维修费用。协议当场履行,双方握手言和,并对法庭的耐心调解表示感谢。
该纠纷的顺利化解,厘清了业主与物业各自应负的责任,也让双方认识到面对意外损失,依法分清是非、互谅互让,往往比争执更能解决实际问题。果园法庭将继续发挥调解在基层纠纷处理中的优势,努力让每一个“小案”都能得到妥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