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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刑监督显担当 为百姓追回“暖心钱”

来源: 丰南检察  
2026-08-31 17: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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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没想到,时隔多年,检察机关还能帮我追回三万余元损失,以前还真是不知道检察院还有刑事执行监督职能,太感谢你们了!”近日,遭遇合同诈骗、多年未能拿到退赔款的企业负责人张某某将一面锦旗送到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对检察机关精准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帮自己追回部分退赔款表示由衷感谢。

  2026年6月,唐山市冀东地区人民检察院将一件在押人员王某尚有可供财产刑执行监督线索移送丰南检察院。受理线索后,该院刑执部门快速开展核查,通过调阅原审卷宗,核查查明2020年12月,王某明知无钢渣供货能力,仍与被害人张某签订钢渣购销合同,张某按约支付货款,王某并未实际供应货物,而是将所收货款用于网络赌博、偿还个人债务及日常消费,法院虽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并责令退赔张某全部经济损失,但多年来涉案退赔一直未能执行到位。

  丰南检察院刑执部门干警进一步询问了被害人张某,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查询,确认王某公积金账户尚有3万余元。经与法院执行法官对接,顺利将王某公积金账户中的3万余元发还被害人张某,尽最大努力帮助被害人挽回了部分经济损失。时隔七年,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本来毫无指望的退赔款被部分追回,被害人既感到十分意外又倍感温暖,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此案是检察机关上下联动、落实监督办案一体化的鲜活案例。下一步,丰南区检察院将持续做优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紧盯交付执行、财产查控、案款退赔等关键环节,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与检察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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