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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放大招!商事调解法治新引擎护航经营主体

来源: 法治日报  
2026-09-21 15: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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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6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十五五”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任务落实和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情况。司法部副部长吴言军就《商事调解条例》实施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答《法治日报》记者问,释放出一系列重磅信号。

  一、全球认可的“解纷新赛道”

  商事调解是国际社会广泛认可的争议解决方式。

  它具有四大鲜明特点:

  尊重当事人意愿——自愿参与,自主协商

  程序灵活便捷——不拘泥于严格诉讼流程

  过程严格保密——保护商业秘密和企业声誉

  成本相对较低——为企业节省大量时间和经济成本

  如今,商事调解已成为全球法律服务新的重要领域。

  二、14家组织受理案件3.3万件

  为促进我国商事调解行业发展,国务院今年出台《商事调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纠纷解决提供了“法治新引擎”。

  目前,经批准成立的14家商事调解组织共受理案件3.3万件,标的额达466.82亿元。其中:

  涉外案件142件,标的额7.45亿元

  涉及18个国家和地区的当事人

  商事调解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作用已初步显现。

  三、规范、专业、品牌

  立足“十五五”开局起步,司法部将从三个方面继续发力:

  1.健全制度,规范行业发展

  《条例》赋予了司法行政机关指导、规范、监督商事调解工作的新职责。下一步将:

  加快完善配套制度,细化实操规则

  依法做好行业准入和存量组织过渡工作

  强化行业自律,统一行业标准和行为规范

  尤为关键的是:司法部将会同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制定完善商事调解与诉讼衔接机制的有关意见,畅通商事调解协议效力确认转化机制,打消企业“调了不算数”的顾虑——让商事调解不仅谈得拢,更能落得实。

  2.提升能力,培育专业力量

  专业化建设是提升商事调解公信力的核心:

  开展常态化、实战化业务培训

  加快制定调解员国家职业标准

  拓宽职业发展通道,健全与专业能力相匹配的等级评价体系

  聚焦贸易、投资、金融、运输、房地产、工程建设、知识产权等领域,分行业培育骨干力量

  让更多经营主体认可商事调解、愿意选择商事调解。

  3.打造品牌,服务企业“走出去”

  全面实施涉外商事调解“千百十”计划:

  着力培养1000名左右具备跨境沟通能力的高素质涉外商事调解员

  重点培育100名左右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商事调解领军专家

  倾力打造10个左右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商事调解组织

  同时,发挥“一国两制”下粤港澳大湾区的独特优势,大力支持湾区商事调解领域交流合作,促进三地差异化、特色化、协同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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