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赴金名学校开展以“拒绝校园欺凌,守护青春成长”为主题的法治宣讲。
宣讲中,少年庭庭长李鑫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通过案例讲解的方式,阐释校园欺凌的法律定义,例举肢体欺凌、言语欺凌、社交欺凌、网络欺凌四类常见表现形式,展开讲解欺凌行为需要承担的民事、行政、刑事法律后果,破除“年龄小不用负责”“偶尔打闹不算欺凌”等认知误区。同时让同学们设身处地的想象欺凌的受害者、旁观者、潜在欺凌者不同心理,讲解遭遇欺凌时的应对处置方法、留存证据、依法维权的实操路径,教育引导学生坚决不做欺凌者、受害者与冷漠旁观者。

课堂上,法官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同学们认真聆听,积极互动。此次法治进校园活动,让同学们进一步认清校园欺凌的现实危害,有效提升了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与法治观念,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夯实了法治根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