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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河法院形成“五项新常态”打造“精品”案件

2015-04-29 22: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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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新河法院各类案件继续保持了“零发还、零改判”的目标,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司法公开做出了积极努力,主要是在审判工作中形成了“五项常态”。

  一是审判管理新常态。充分发挥审管办作用,从立案主体、案由、庭审、送达等细节入手,加大案件的监督力度。从审限跟踪、扎口管理等环节加大对案件管控,形成了全过程的管控,确保了案件程序规范、实体正确。同时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实行一般评查与重点评查并重,及时纠正偏差、堵塞漏洞,保证了案件整体质量。

  二是释法明理新常态。注重提高法官自身的法学理论水平、逻辑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使裁判文书更具有说理性。裁判文书由主办法官、庭长、主管副院长层层核对把关,从叙述事实、辩法析理、适用法律和文字规范上打造精品裁判文书,真正使当事人对法院的裁判文书能够读懂、能够理解、能够明白,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信服。

  三是化解矛盾新常态。牢固树立调解意识,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自愿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不断完善“五四信访防控法”,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的整个过程中,创新调解方式,加大调解力度,拓宽调解渠道,力争以调解方式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达到案结事了人和。

  四是判后答疑新常态。宣判时,加强法律释明工作,细心释法明理,主动向当事人释明判决的理由;宣判后,对当事人提出的裁判异议、疑问,耐心做好答疑工作,认真回答当事人提出的有关法律问题,消除当事人因对判决不理解而引发的不满情绪,从而达到服判息诉的目的。

  五是风险评估新常态。坚持做到每案必评,及时对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和化解,避免矛盾扩大化,力争将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尤其对于有风险苗头的案件实行定期回访和重点回访相结合,采取直接回访、约谈回访、电话回访、信函回访等形式,尽力帮助当事人解决困难,主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耐心做好教育疏导工作。随时了解当事人的心理活动,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力争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整治效果的和谐统一。

关键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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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邢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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