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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机制做好群众参与法院工作

2015-04-29 22: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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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有效监督司法的途径和渠道。邢台县法院坚持做到法院工作依靠群众、群众参与法院工作,法院工作服务群众、群众认同法院工作。

  完善群众参与的告知机制,告知制度是“审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该院除了案件以及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告知外,还通过公告的形式将法院机关重大活动等向广大群众进行告知,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性。

  建立群众参与的引导机制,通过门户网站、“送法进社区”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使其了解道德与法律、事实与证据、实体公正与程序正义等基本范畴,引导其在司法实践面前理性思考。消除其对司法的偏见与怀疑,同时禁止新闻媒体从事影响司法权威和公正处理的行为,防止“民意”误导群众的理性判断。

  健全群众参与的回应机制,畅通民意收集渠道。以细化释法说理制度,对可能引发涉诉信访的案件或事件,统一进行风险评估,把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社会情理向群众道清说明,消除群众由于法律知识相对缺乏及对司法过程和结果的不信任而追求符合一般的正义情感和道德评价,尽量做到潜在问题及时发现,发现问题尽早妥善处理。(赵增强)

关键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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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邢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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