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稳步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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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以下简称“轻刑快办”)作为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抓实,自2013年12月1日全面启动以来,在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政法部门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科学审慎、合理合法、平衡有序地推动工作开展,全市形成了衔接有序、顺畅高效的“轻刑快办”工作机制和模式。工作中,全市法院充分借鉴路南、丰南两家试点法院的成功经验,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不断补充完善工作细则;公安机关注重质效结合,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简化办案流程,缩短办案期限,并避免因盲目从快影响办案质量;检察机关建立侦查监督和公诉部门的信息交流共享机制,以强化内部协调配合,提升办案质效。经统计,2015年上半年全市共纳入“轻刑快办”程序45人,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成本,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共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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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刑事案件 |
稿源:执法监督处 责任编辑:唐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