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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环安大队依法查处一家非法生产的炼锌厂

2015-07-15 15: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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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滦县公安局环安大队联合县环保局查一家非法炼锌厂,并将违法嫌疑人李某(男,22岁,河北省保定市人)、王某(男,37岁,云南曲靖市人)抓获归案。

  7月6日,该队接到群众举报,滦县九百户镇小阚庄村南一家炼锌厂存在偷排偷放、污染大气环境的嫌疑。当晚,该队民警联合县环保局工作人员迅速开展行动,一举查处该炼锌厂并当场将负责生产管理的李某、王某控制并带回询问。经查,该厂自2015年7月开始生产至今,在无任何环保手续及环保设备的情况下违法生产,并将大量粉尘及带有恶臭气味的刺激性气体不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到大气中,严重影响周边的大气环境。李某、王某对违法生产、偷排偷放造成环境污染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该炼锌厂已被依法关停,犯罪嫌疑人李某、王某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关键词: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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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滦县政法委   责任编辑: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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