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法院就全县首例劳动者投诉企业欠缴社保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作出裁定
近日,玉田法院受理了玉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强制执行某有限公司拖欠社会保险费行为一案。经查,该公司从2014年7月至2015年3月,欠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近60万元。玉田县人社局核实情况后,依法采取了强制征收措施,及时发出了《限期缴纳通知书》,实施了银行账户查询,申请行政划拨银行存款。在该公司未足额清偿且不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县人社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公司财产。法院受理后,依法审查并及时作出了准予执行的行政裁定。这是玉田县首例因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采取强制征收措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对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维护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起到积极作用。 |
关键词:强制执行 |
稿源:玉田政法委 责任编辑: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