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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区法院 五项举措 强力推进“一乡一庭”建设

2015-08-28 16: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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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设立一乡(镇)一法庭的通知》要求和全市法院推进“一乡一庭”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曹妃甸区人民法院按照规划要求,以“抓民心工程”的思路抓“一乡一庭”建设,通过着力抓好五方面工作,有效确保了建设进度及工作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谋划, “一乡一庭”强落实

  按照省市法院关于“一乡(镇)一庭”建设要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将“一乡一法庭”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由“一把手”挂帅、其他相关领导参与的“一乡一法庭”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同时,积极争取区人大、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在15个场、镇设立了“人民法庭”,圆满完成了一乡一庭建设工作任务,并对人民法庭的人员配置进行了优化,选配7名政治强、业务精、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秀法官担任或兼任人民法庭庭长,将10名通过司法考试的年轻干警下放到人民法庭,同时,选聘了44名人民陪审员充实到基层法庭干警当中,使基层法庭担当起“促一方平安,维一方稳定”的重任。

  二、便民利民新举措,诚心为民解难事

  因地制宜地开展预约办案等便民利民举措,针对农村当事人文化水平相对较低,诉讼能力相对较弱的实际情况,人民法庭干警进一步加强诉讼指导工作。正确行使法官的释明权,为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提供帮助。唐海镇法庭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对离法院较远的当事人、老弱病残或农忙期间的诉讼进行巡回办案,坚持在田间、地头、炕头现场办案,深受群众欢迎。

  三、宣传引导正能量,热心送法入乡村

  针对辖区离婚纠纷而引发的各类纠纷居高不下的情况,通过公开审理婚姻家庭等民间纠纷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弘扬农村文明向上的社会风尚。充分利用人民法庭与农村、农民紧密联系的优势,结合审判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送法下乡活动,提高农民的法制意识,促进基层民主建设。今年以来,15个基层法庭先后送法下乡5次,现场解答农民法律咨询270余人次,发放免费资料3000余份,深受农民群众的欢迎。

  四、化解纠纷重调解,耐心为民办实事

  提高案件的调解成功率和自动履行率,最大限度地缩短诉讼周期,减轻当事人诉累。同时,教育引导人民法庭法官切实转变重裁判、轻调解的观念,把调解作为处理案件的首要选择。积极整合各种调解力量,主动与辖区场镇、司法所建立诉调对接平台,开展诉前调解。八农场法庭针对婚姻家庭案件、乡里土地承包经济纠纷等案件,在各场队均设立了民事调解小组,通过对双方当事人作耐心细致的劝解工作,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案件30余起,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今年以来,各基层法庭共诉前调解纠纷187件,收到了促进司法公正、减少矛盾纠纷和案结事了人和的多重实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设立一乡(镇)一法庭的通知》要求和全市法院推进“一乡一庭”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曹妃甸区人民法院按照规划要求,以“抓民心工程”的思路抓“一乡一庭”建设,通过着力抓好五方面工作,有效确保了建设进度及工作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谋划, “一乡一庭”强落实

  按照省市法院关于“一乡(镇)一庭”建设要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将“一乡一法庭”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由“一把手”挂帅、其他相关领导参与的“一乡一法庭”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同时,积极争取区人大、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在15个场、镇设立了“人民法庭”,圆满完成了一乡一庭建设工作任务,并对人民法庭的人员配置进行了优化,选配7名政治强、业务精、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秀法官担任或兼任人民法庭庭长,将10名通过司法考试的年轻干警下放到人民法庭,同时,选聘了44名人民陪审员充实到基层法庭干警当中,使基层法庭担当起“促一方平安,维一方稳定”的重任。

  二、便民利民新举措,诚心为民解难事

  因地制宜地开展预约办案等便民利民举措,针对农村当事人文化水平相对较低,诉讼能力相对较弱的实际情况,人民法庭干警进一步加强诉讼指导工作。正确行使法官的释明权,为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提供帮助。唐海镇法庭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对离法院较远的当事人、老弱病残或农忙期间的诉讼进行巡回办案,坚持在田间、地头、炕头现场办案,深受群众欢迎。

  三、宣传引导正能量,热心送法入乡村

  针对辖区离婚纠纷而引发的各类纠纷居高不下的情况,通过公开审理婚姻家庭等民间纠纷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弘扬农村文明向上的社会风尚。充分利用人民法庭与农村、农民紧密联系的优势,结合审判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送法下乡活动,提高农民的法制意识,促进基层民主建设。今年以来,15个基层法庭先后送法下乡5次,现场解答农民法律咨询270余人次,发放免费资料3000余份,深受农民群众的欢迎。

  四、化解纠纷重调解,耐心为民办实事

  提高案件的调解成功率和自动履行率,最大限度地缩短诉讼周期,减轻当事人诉累。同时,教育引导人民法庭法官切实转变重裁判、轻调解的观念,把调解作为处理案件的首要选择。积极整合各种调解力量,主动与辖区场镇、司法所建立诉调对接平台,开展诉前调解。八农场法庭针对婚姻家庭案件、乡里土地承包经济纠纷等案件,在各场队均设立了民事调解小组,通过对双方当事人作耐心细致的劝解工作,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案件30余起,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今年以来,各基层法庭共诉前调解纠纷187件,收到了促进司法公正、减少矛盾纠纷和案结事了人和的多重实效。

  五、“民间智慧”入司法,架起沟通新桥梁

  为破解司法资源不能满足群众需求的情况这一难题,2015年,曹妃甸区人民法院以创新司法服务机制为切入点,探索建立了法院主导、多元联动的诉讼服务中心,将一些涉及家庭关系和睦、相邻关系和谐、社会关系长治久安的案件作为诉前调解的重点。诉讼服务中心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诉前矛盾化解中的作用,努力将“民间智慧”融入司法,使其担当起调解、宣传、联络员角色,在法院与社会之间架起了一座理解沟通的桥梁,形成人民陪审员和调解员协调联动工作机制。1至5月,在诉讼服务中心参与诉讼服务工作的人民陪审员共诉前调解纠纷20多件,较好地发挥了人民陪审员在参与法院工作、加强社会监督中的功能和作用。

关键词:曹妃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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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曹妃甸政法委   责任编辑: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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