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法院以制度建设打造职业化司法队伍
今年以来,遵化法院坚持以制度促公正,以制度树形象,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和激励作用,结合自身实际在原有制度进行梳理,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制度管理体系,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向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转变。 一是队伍考评机制更加完善。该院全面实施法官、书记员、行政人员分类绩效考核制度。以《岗位目标考核办法》为基础,下设《业绩档案》、《执法档案》、《瑕疵档案》和《廉政档案》从出勤率、结案率、工作实绩、廉政等方面对各类人员进行量化考核,纳入岗位目标考核范围。对于发现问题的,根据情况,追究办案人员、庭长、直至分管领导的责任,从而强化了责任意识,实现了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 二是审判质效不断提升。《审判管理制度汇编》为依托,进一步整合审管办职能,每月通报《审判运行态势分析》便于院领导及时准确了解当前审判态势,对裁判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进行动态跟踪及全面分析;每月发布案件质量评查报告,对发现的程序和实体瑕疵问题,经评议后,计入瑕疵档案,强化了干警的自我约束。 三是精细化管理节能增效。以《综合保障服务制度》为基础,通过实行财务分级审批、办案经费包干、装备采购招投标和统一采购,加大财务监督管理力度,最大限度把有限经费用在执法办案和司法为民上。全面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确立了定人定车定责的管理原则。公务用车必须申请填写派车单,合理规划出行线路,优化出行组合,确保了车辆运行安全和便捷。 四是源头治理化解矛盾。通过建立健全办案信访风险评估机制,在立案、审判、执行和申诉等环节,强化研判和预测信访风险,及时制定应对预案,消除信访隐患。制定实施《信访工作实施细则》,对接访、转办、核查、回访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探索推行信访“立案”制度,在接待来访者后,对于符合条件的进行“立案”,同时明确主办人、相关负责人、办理时限等相关问题,按照司法案件模式,实现信访案件的自我管理。 |
关键词:职业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