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公安提升“三个能力”着力化解矛盾纠纷
今年以来,遵化市公安局围绕打造和谐遵化这一目标,以局党委确定的“五项重点工作”为抓手,提升三个能力,着力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提升发现能力。在全市一些易产生矛盾纠纷的领域广泛布建矛盾纠纷调解队伍,建立起了触角广泛的矛盾纠纷情报信息网络,并在各派出所建立了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提高了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现能力。今年以来,及时发现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0余起。 二是提升控制能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纳入派出所工作重要内容,一旦发现矛盾纠纷,即由矛盾纠纷原发地的社区(驻村)民警迅速深入当事人中,调查矛盾纠纷诱因,掌控矛盾纠纷状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能化解的及时化解,不能化解的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对一些事态较小,基层治保、调解组织能够控制,而公安民警又一时鞭长莫及的矛盾纠纷,安排就近的治保、调解组织开展相关控制工作,增强了社会矛盾纠纷的控制能力。 三是提升化解能力。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村级治保组织的调解工作成效纳入乡镇对村委会的绩效考核,落实“以案定补、以奖代补”的矛盾纠纷调解激励机制。在每个派出所设置调解室,由各乡镇派出所所长牵头,结合司法所、国土所、计生办等对矛盾纠纷负有“裁判”职能的部门参与,组成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委员会,将乡镇基层组织的矛盾纠纷化解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大大增强了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 |
关键词:化解矛盾 |
稿源:遵化政法委 责任编辑: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