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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区公安局加强交通法制宣传工作

2015-12-17 15: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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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曹妃甸区公安局在辖区全面组织开展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宣传。

  一、领导高度重视宣传,全员上阵讲宣传。

  支队领导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通过每日早点名、全体民警大会,反复强化民警的宣传意识,要求各大队全员都要调整工作思路,转换思维,转变认识,丰富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每人都要挑起“宣传工作”重担。通过点面结合,不仅在交通宣传、日常执法、事故处理中讲宣传,也要在大队部、执勤卡口、辖区内讲宣传。不仅要在工作期间时时讲宣传,也要在非工作时间讲宣传,将宣传意识渗透到工作中的各个方面,将宣传工作深入到每一项工作中去。

  二、切实转变工作模式,点上宣传到位。

  一是针对重点群众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支队根据重点车辆“一车一档”信息,与辖区重点车辆驾驶员保持联系,掌握其行车状态,发送路况和安全行车提示信息,加强沟通。二是采取人性感化宣传,拉近警民距离,在路面执法工作中实行温馨提示制度和轻微问题告诫制度。三是通过新闻媒体以及网络平台为群众解答疑难问题,多管齐下,多渠道地开展宣传。四是充分利用电子手段及时播放发送各种安全行车知识和重要信息,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根据高温、大雨、大雾等天气情况,预报辖区道路天气、交通管制等信息。

  三、巩固深化宣传阵地,拓展面上宣传。

  一是巩固窗口阵地。充分利用窗口阵地,采取多种方式,向办事群众大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同时在各大队办公楼、车管所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巩固农村阵地。积极搭建农村宣传平台,组织民警深入省道沿线村镇,向村民广泛宣传严重交通违法的危害,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保障自身安全。三是巩固路面阵地。路面值勤民警树立“大宣传”观念,时时处处做好宣传工作,做到人到哪里执勤,宣传就跟到哪里,全面推动了“文明交通宣传月”活动的深入开展。

关键词:交通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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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曹妃甸政法委   责任编辑: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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