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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怯与疯狂

2016-04-07 11: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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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胆怯与疯狂

  曹立新

  著名学者余秋雨的散文集《霜冷长河》中收录了一篇《智能的梦魔》,以一起离奇悬疑的绑架案为标本,深刻剖析了智能犯罪者的内心冲突、矛盾人格和犯罪动机,揭示了人性中的丑态,其中一句:一切疯狂的背后总隐藏着胆怯,而极度的胆怯又会转化成疯狂,看后深以为然。

  在紧张而忙碌的刑事侦查实践中,我们何尝不是惯看血腥与罪恶,胆怯与疯狂......

  2013年8月19日,H镇发生一起命案,就案件本身而言既不离奇也不悬疑。死者秋某,女,40岁,H镇M村人,已婚,犯罪嫌疑人张某,男,33岁,H镇L村人,离异,2012年因诈骗罪服刑期满被释放。二人于2007年曾在同一工厂同一班组工作,秋某是张某的班长,二人关系良好。张某出狱后花言巧语骗得秋某夫妇信任与支持,先后三次借得三万余元,说是做皮鞋生意,数日内将款项挥霍一空。为免追账,张某频频向秋某示爱,2013年初,二人开始建立了不正当两性关系,并在某废弃学校租住一室以保持经常性的同居。无奈秋某家中急需用钱,夫妻二人急切向张某催要欠款,而张某本来连父母朋友的钱都骗来花光,哪有分文可还。

  于是在案发前10日,张某自编自演了一场服药自杀的闹剧,幸亏他通知了自己的亲姐姐,姐姐相信他将他送往医院,洗胃、灌肠,却也毫发未损,还博得了家人同情与安慰。可是这挡不住秋某与其断绝来往和索要欠款的决心。

  8月18日晚10时,秋某夫妇再次向张某本人及其父母要欠款,张某表面应承明日就找人取钱,心里暗下杀机。秋某对张了解甚深,料定又是谎言,遂要求一起去取钱。8月19日7时,在张某的租住房内,张某等来的是秋某歇斯底里的当面揭穿和断绝不正当关系的决绝态度。张某恼羞成怒,遂掏出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向秋某腹部、胸部、颈部连捅数十刀,顷刻间,秋某倒在血泊中一无声息。张某自知罪责难逃,锁好门,关上窗,扔掉钥匙,先是到村外的小河自溺,水浅未遂,又返回住处跳窗入室服“百草枯”农药、自刺胸部以求速死。十余分钟后药效发作奇渴难忍,竟然踉跄着跑出去求助。

  张某是家中的幼子,是全国知名大企业的一线工人,父母疼爱、兄姐怜惜。但他却不珍惜,不知辛劳为何物,不知幸福需要付出。他有更高的物质追求,他要开豪车、穿名牌,高温的车间、辛苦的劳作换不来超标的享受,偷盗不好学、抢劫胆更小,索性骗吧;说些好听的话、编造可怜或诱人的借口,先从亲人开始练手。父母的血汗钱,哥姐亲戚的辛劳所得,同学邻里的多年积蓄,成为他挥霍的资本。撒谎是种能力,也会成为习惯。他骗得风生水起,日子过得有模有样。可他不知道世间有一条真理:欠着的终归要还的,不论以何种方式。2008年他因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监狱的生活没有让他脱胎换骨重建自信,重塑人生观、价值观。反倒加剧了他对物质的贪婪、对道德的迷惘,也加剧他内心胆怯的程度:他害怕被人瞧不起,害怕出苦力,害怕过苦日子,害怕谎言被揭穿,害怕偷情带来的欢愉和欺骗带来的物质会再次失去。于是谎言贯穿他的生活,逃避遍布他每一个毛孔。

  终于,他自己吹起并不美丽却也满足一时心理需求的肥皂泡顷刻间全部破碎,对他而言真是天崩地裂、海啸山洪。在动手杀人的那一瞬间,他的情绪狂躁到顶点,激发他潜意识里要摆脱那相伴多年的胆怯阴霾,这种认知误导了他的情绪,主导了他的疯狂行为——杀人!

  但疯狂之后迅速的平静,又让他回到了胆怯。尽管这种平静已经于事无补,但是胆怯已然是种心理习惯。所以他逐一选择着继续逃避的方式。

  投案自首?他难以接受,他害怕法律的制裁,害怕监狱的生活,害怕被执行死刑前的煎熬与恐惧。亡命天涯?他不能想象那是一种怎样的担惊受怕,怎样的吃尽苦头,更痛苦于服刑。

  于是,他选择自杀,他想跳水自溺可能不会痛苦,却因水浅淹不死。索性回来和秋某死在一起,也算“殉情”。他挑选着舒服的死法,对!喝农药!药效发作了,可是头脑清醒,肚子也不疼,只是口渴得要命。忽然他觉得活着更好些,所以他又爬出窗子爬到了十几米处的朋友家要求:“喝水、报警”。

  这个可恨可恶的疯狂杀手,这个可笑可悲的胆怯懦夫,终因服毒过量抢救无效在四十小时之后死亡。张某以胆怯的自杀,逃避了法律对疯狂的制裁,留给受害人家属的是悲痛与仇恨,留给他父母亲属的是后悔与自责。

  从胆怯到疯狂,在人们的普通常识中本来是漫长的路程,在张某那里却瞬间完成,足见人性的复杂多变。

  从张某的行为分析他的心理原因,开始只是心理需求的无法满足,吞噬了他的理性思考;长期的压抑导致心理扭曲,缺少自信;而缺少自信的男性更容易产生冲动情绪,这种冲动是一种错误的自我保护,在这种情绪驱使下,当事人因为感到受威胁而表现为行为上的怯懦、退缩。但是,遇到偶发事件,又容易引发失控情绪,诸如野蛮、愤怒,这时的冲动加上恐惧,极易产生仇视,在非理智状态下,当事人感受到一种反抗的快感,实际上是一种潜在的心理补偿。

  张某的需求,刚开始也许只是对幸福的美好向往,但发展到后来,变成了无止境的贪婪欲望。追求幸福是人的天性,但是欲望的实现有度、有界、有道。人的欲望永远无法满足,凡事应当适可而止,人应当尽力干好力所能及的事,不能为了实现欲望不择手段,否则就有可能面临深渊。

  面对张某这类犯罪嫌疑人,我会询问他们的过去,在搜寻罪与非罪证据的同时梳理他们的心路历程。我发现,除了外部因素之外,如果这些人能够掌握一些心理学常识,或者有专业人员的帮助,在心理发生变化的初期,能够及时调适、控制、疏导,给予心灵正确的指引,他们是有可能在人性的两极诸如幸福与痛苦、天使与魔鬼、天堂与地狱之间做出正确抉择的,他们的人生轨迹有可能完全是另外的样子。

  美国是当今心理学研究的前沿国家,美国人说,人生的成功,只需拉紧两个人的手,一个是律师,一个是心理咨询师。这句话确实有一定的道理。

  (作者为丰南区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国家心理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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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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