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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化法院“四个一”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2016-05-24 19: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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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遵化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精心打造“四个一”工作法,全力提高审判工作质量。

  一案一评查。实行全面评查,对所有报结的案件从事实、证据收集与论证、办案程序、法律适用等由案件评查室进行详细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并反馈给案件承办人及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一月一通报。在每月的案件质效分析中对当月评查出的所有问题进行详细通报,具体到案号、承办人、业务庭室、存在问题。对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通报,供主管院领导和各审判业务庭对照分析开展自查。特别是对发改案件单独进行通报,促使发改案件承办人认真反思、查找问题。

  一月一分析。每月召开案件评查分析会,针对当月评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同时,对案件评查工作自身的不足进行自查分析,并就下个月评查方向和评查重点进行讨论,科学评查,提高评查效果。

  一季一考核。将案件质量纳入岗位考核范围,对上一季度评查中存在瑕疵及属于错案的案件予以系统考核,按照考核办法进行扣分。对于案件存在问题严重的相关主办人及责任人进行追责,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关键词:遵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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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遵化政法委   责任编辑: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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