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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化法院积极探索庭审记录方式改革

2017-03-15 09: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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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开庭以录音录像和审判要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记录,庭审结束后当场刻制录音录像光盘,由庭审参加人员当场签字后、当场封存。书面记录由庭审参加人员确认签字。”这是遵化法院一起保险合同纠纷的庭审现场,与传统的庭审不同,本次庭审没有书记员进行庭审记录,而全程录音录像,法官围绕诉讼参与人身份及权限核实,诉讼标的的舍弃或确认,证据或法律争议焦点和处理结果,诉讼参与人对法院调解及裁判结果的意见等审判要素进行归纳式记录。

  以“庭审录音录像+要素式记录”方式代替传统的书记员速录模式,是今年河北省高院推出的庭审记录改革模式中的一种,遵化法院也同时被确定为全省首批试点法院之一。

  为确保庭审记录方式改革成功推行,遵化法院在做了充分准备工作。

  一是认真研究。该院在学习其他法院庭审记录方式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对自身案件特点、数字法庭建设、法官队伍结构等状况进行深入调研,经过反复讨论选择尝试“庭审录音录像+要素式记录”的模式,具体由审管办牵头负责改革试点相关工作。

  二是审慎试行。在试点部门上,改革选取速裁庭先试先行,并不同时在全院范围内试行;在适用范围上,选择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的民事案件;在时间安排上,试点改革不明确案件数量及期限。

  三是科学保障。改革前,对无人记录庭审的操作步骤、光盘刻录、设备故障应对、案卷归档及查阅程序等进行充分研究,一一列出方案。对改革试行进行跟踪指导、督查和效果评估,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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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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