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唐山长安网 >> 长安头条>>政法综讯

入额院庭长依规履行职责 唐山市中院院长敲响法槌开庭审案

2017-05-16 15:23:31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被告人边某某,你是因为什么被刑事拘留的?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收到没有?”5月11日,随着法槌的敲响,市中院刑一庭开始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边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合议庭由市中院院长李彦明、刑一庭审判员田银涛、孟巍3人组成,李彦明担任审判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智慧,检察员吕景利、潘艳出庭支持公诉。

  2016年11月13日,被告人边某某与其前妻郑某某的丈夫郗某因琐事在电话中发生口角,遂携带刀具找到郗某并刺中其右胸部,致使郗某受伤,经抢救不治。经鉴定,被害人郗某符合因被他人以单刃锐器刺击胸部导致肝脏破裂、下腔静脉破裂大失血死亡。

  审判长李彦明以高超精熟的审判技巧驾驭庭审现场,整个过程规范流畅、秩序井然;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过程有条不紊;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陈述和辩论,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被害人家属的诉讼权利。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合议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市中院这次由院长带头开庭办案,是为了全面推动司法责任制的有效运行,也是深化司法改革的具体实践,以此来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要求,推进院庭长办案的常态化。院庭长率先垂范回归审判一线,对青年法官也可起到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全体法官的工作热情。

  我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旁听。

关键词: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中国唐山   责任编辑:唐山

相关新闻

主管单位:中共唐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许可证:冀ICP备16005074号-1    冀公网安备 13020302000613号    技术支持:长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