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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中院执行局乐亭大队攻克难案纪实

2017-11-01 11:3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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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唐山市中院执行局第二分局乐亭执行大队在执行一起涉停建项目案件时,科学研判、大胆创新、勇于担当、依法执行,实现了当事人、当地政府、承接客商的三方共赢,为推进此类案件的执行开拓了新路径,摸索了新经验。

  被执行人为唐山中港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在修建了地坪、院墙、水房、警卫室后,该公司停工,属“僵尸”项目。涉及该公司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5件,涉案金额823.9万元;未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3件,涉案金额1016万元。在执行过程中,对该公司土地使用权依法评估,三次拍卖均流拍后降价为511.4万元。

  “症结”这样找到

  此案如依常规,完全可以将该宗土地依法以物抵债。但乐亭大队跳出简单执行的僵化思维,从当事人利益、本地发展大局考虑,科学的综合性作出研判,清醒地看到如按常规方法,该案件虽然能执行完毕,但会给当事人和当地的发展带来风险:一是申请执行人得到使用权,须按规划建设,两年不达规模将收回,不利于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二是申请执行人成为土地使用权人后,每年需交纳土地税,当事人负担沉重。三是新的土地使用权人存在再次利用土地融资、抵押、借贷等风险,影响招商引资和园区的整体发展。

  难题这样突破

  对接上级法院。乐亭执行大队及时向市中院、乐亭法院汇报案情,并由市中院执行局领导带队,赴省高院请示。省高院执行局指示:该宗土地的拍卖前提,必须符合当地园区的整体发展规划,否则不予进行拍卖、折抵等变更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对接政府部门。乐亭执行大队办案人员与开发区负责人深入对接,确定了通过招商引资,引进符合规划的化工企业,按流拍价格买受该宗土地的工作方向。

  对接投资企业。乐亭执行大队与县招商局沟通,请其利用职能优势,联系客商接手该宗土地。经努力,已引进北京一家公司承接该宗土地。为消除该公司顾虑,办案人员与该公司管理层深入接洽,对法律问题做到详尽的法律释明,为该案的成功执结清除了隐患。

  坚守正义、勇于担当、凝聚合力,让这件错综棘手的案件得以执行完毕。“当前,经济领域的深层次矛盾,鲜明地体现到执行工作中,维护发展大局、保护当事人权益,迫使我们在执行的理念、方式和做法上,必须探索与创新!”谈起此案的收获,市中院执行局乐亭执行大队负责人马守国如是说。

关键词:唐山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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