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青年法官向宪法作出庄严承诺!
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 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 接受人民监督, 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 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国家审判人员责任感、使命感,市法院组织青年法官向宪法宣誓仪式。 受党组书记、院长牛向阳同志的委托,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刘志民同志进行监督。市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阙少营同志主持宪法宣誓仪式,现场庄严肃穆,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领誓人手抚宪法,领诵誓词,全体青年法官列队站立,跟诵誓词。 向宪法宣誓
向宪法宣誓
向宪法宣誓
颁发审判员任命书
颁发审判员任命书
在向宪法宣誓仪式上,市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刘志民为新任命的审判员代表颁发任命书。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阙少营讲话
宣誓完毕后,市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阙少营对青年法官们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捍卫宪法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确保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二是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人民法院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司法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三是始终坚持满足人民群众需求这一工作标准,始终坚持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决守住法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以实际行动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四是敢于担当,奋发作为,办好手中每一起案件,不断提高审判绩效,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伟大实践中,彰显自我价值,铸造光彩人生。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做一名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法律、无愧于时代的共和国人民法官。
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 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 接受人民监督, 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 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国家审判人员责任感、使命感,市法院组织青年法官向宪法宣誓仪式。 受党组书记、院长牛向阳同志的委托,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刘志民同志进行监督。市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阙少营同志主持宪法宣誓仪式,现场庄严肃穆,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领誓人手抚宪法,领诵誓词,全体青年法官列队站立,跟诵誓词。 向宪法宣誓
向宪法宣誓
向宪法宣誓
颁发审判员任命书
颁发审判员任命书
在向宪法宣誓仪式上,市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刘志民为新任命的审判员代表颁发任命书。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阙少营讲话
宣誓完毕后,市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阙少营对青年法官们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捍卫宪法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确保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二是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人民法院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司法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三是始终坚持满足人民群众需求这一工作标准,始终坚持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决守住法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以实际行动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四是敢于担当,奋发作为,办好手中每一起案件,不断提高审判绩效,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伟大实践中,彰显自我价值,铸造光彩人生。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做一名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法律、无愧于时代的共和国人民法官。
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 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 接受人民监督, 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 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国家审判人员责任感、使命感,市法院组织青年法官向宪法宣誓仪式。 受党组书记、院长牛向阳同志的委托,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刘志民同志进行监督。市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阙少营同志主持宪法宣誓仪式,现场庄严肃穆,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领誓人手抚宪法,领诵誓词,全体青年法官列队站立,跟诵誓词。 向宪法宣誓
向宪法宣誓
向宪法宣誓
颁发审判员任命书
颁发审判员任命书
在向宪法宣誓仪式上,市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刘志民为新任命的审判员代表颁发任命书。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阙少营讲话
宣誓完毕后,市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阙少营对青年法官们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捍卫宪法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确保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二是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人民法院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司法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三是始终坚持满足人民群众需求这一工作标准,始终坚持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决守住法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以实际行动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四是敢于担当,奋发作为,办好手中每一起案件,不断提高审判绩效,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伟大实践中,彰显自我价值,铸造光彩人生。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做一名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法律、无愧于时代的共和国人民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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