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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作案80余起,判决书长达6万字,遵化一“惊天大盗”,被依法公开宣判

2018-12-14 1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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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间作案八十余起,涉案金额超40万,小到硬币、眼镜,大到珠宝、古董,就连大米、羊肉也不放过。近日,遵化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卞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十年作案80余起,判决书长达6万字,遵化一“惊天大盗”,被依法公开宣判

 

 

  该案的作案时间跨度,盗窃次数,案情复杂程度为遵化法院近年审理的盗窃案件之最。涉案人员卞某,自2006年到2016年十年间,采取撬锁的方式进入超市、药房、古玩店、烟酒店内盗窃财物80余次,赃物品种、数量之繁多令人乍舌。除去现金,盗窃的珠宝、烟酒、文玩等物品,经物价部门价格认定,价值39万余元。在将赃物等证据由市公安局向市法院移送的过程中,厢式货车拉了一大车,法院组织5名工作人员同公安干警,足足对赃物清点了2天才清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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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该案案情复杂,证据材料较多,卷宗多达30余本,仅庭审就用了足足两天时间。庭审结束后,该案审判长、市法院刑二庭庭长王晓梅自愿放弃休息时间,每天加班加点查阅卷宗,梳理案情,对卞某80余起盗窃事实逐个核对证据材料,以至于连患病的老母亲都无法亲自照料;诉讼保全大队书记员冯常莹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每天下班后到刑二庭加班,帮助整理卷宗,逐字校对判决书。

 

十年作案80余起,判决书长达6万字,遵化一“惊天大盗”,被依法公开宣判

 

 

  在经过长达两个月紧锣密鼓的工作后,市法院审判人员终于将案件事实审理查明,被告人卞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盗窃财物总价值42万,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予以严惩,遂作出了长达110页,总计6万字的判决,依法判处被告人卞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并将其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

 

十年作案80余起,判决书长达6万字,遵化一“惊天大盗”,被依法公开宣判

 

 

  法官提醒:临街店铺店主应树立防范意识,妥善放置现金和贵重物品,有条件的商铺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或与警方联网的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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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张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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