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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法院扫黑除恶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9-11-12 13:38:55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迁安法院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高压严打态势,有力打击和震慑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该院共受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15件47人,已审结15件47人,其中涉黑案件1件1人,涉恶案件14件46人。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迁安法院认真学习领会并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市委,上级法院相关会议精神、部署要求,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成立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定期召开专门党组会,对疑难案件进行调度、研讨,对专项斗争进行分析研判和精心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两高、两部“四个意见”要求,准确研判和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犯罪、利用“软暴力”实施犯罪和非法放贷讨债犯罪活动的构成要件,切实统一执法思想。

二是坚持依法审理,确保案件质量。紧紧围绕扫黑除恶十类重点打击对象,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涉黑涉恶案件优先办理。工作中,紧紧围绕扫黑除恶十类重点打击对象,确定打击重点,对检察院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优先办理,并结合刑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从严、从快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及法律适用关。同时,工作中采取排查已结卷宗、审判阶段民意调查、办案调查走访群众等形式,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对发现的相关线索,及时上报并移送侦查机关。

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涉黑涉恶案件,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沟通,重点对上级机关挂牌督办案件和其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做到逐案分析案情,及时汇报情况,争取有力的办案指导。同时,加强与公安、检察、监察等部门共同建立扫黑除恶联席会议制度和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在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前提下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打击合力,巩固打击效果。

四是加强司法宣传,营造舆论氛围。通过设置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通报以及向公众公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等,进行集中宣传,进一步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加大涉黑涉恶类案件的宣传力度,目前已在唐山法院网、唐山中院微信公众号、迁安法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表相关信息20余篇,编发 “扫黑除恶”工作简报10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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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张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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