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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为乐亭这位新时代的合格检察官点赞!

2020-01-09 08: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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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新红,乐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自2002年在检察院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渎职侵权检查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担任内勤、助理检察员工作,现任第一检察部负责人。

铭记历史,传承大钊精神守初心

    “凡事都要脚踏实地去做,不驰于空想,不鹜于虚声,而唯以求真的态度做踏实的功夫。”90多年前,乐亭大地上走出来的党的主要创始人之一——李大钊曾在他的文章中这样阐释自己的人生态度。 作为一名年轻的共产党员,赵新红时时以先驱的教诲激励自己坚守平凡、踏实奉献、不断超越,工作中恪尽职守、任劳任怨,从事刑检工作以来,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2000余件,无一错案。先后获得“乐亭县十佳政法干警”“乐亭县青年岗位能手”“建设沿海强县劳动模范”“乐亭县十大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并连续多年获得县委、县政府嘉奖奖励;2019年4月,又被唐山市委政法委评为“金牌检察官”及“十佳政法干警”。

不忘初心,结合岗位职责担使命

从事刑事检察工作17年来,赵新红始终做到对上坚决服从、对下严格管理、对外搞好协调,无论在什么岗位都能够独挡一面。不论在哪个部门工作,都刻苦钻研业务、大胆创新,力求把工作做出成绩。 在公诉科工作时,赵新红办理过的董某等14人团伙盗窃案、刘某等8人寻衅滋事案、王某等非法吸收公众款案、李某等13人滥用职权案等案件,有的是人数众多、罪名多,有的是卷宗材料堆积如山,有的是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有的是社会影响大,光庭审旁听的就有百余人。为了把工作干好,她常常加班加点认真审阅证据材料、听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听取辩护人提出的不同辩解意见、积极与侦查人员进行沟通,这些案件的办理均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 2018年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拉开帷幕,赵新红所在的科室被院党组确定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她作为县检察院扫黑办负责人,倾注了大量精力投入扫黑办综合业务工作。随着扫黑除恶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案件数量骤增,作为科长,必须在关键时期发挥共产党员的勇气和担当,舍小家顾大事,全力以赴投入到工作当中,为守护乐亭沃土和谐平安做出积极贡献。 赵新红始终在平凡中乐观坚持,在艰难中奋勇争先,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引导、感染周围的同志,展现出青年检察官的崭新风貌,赢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树立了新一代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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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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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乐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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