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警方:旅馆、出租房屋不按规定登记人员信息,依法查处没商量!
2020-06-04 08: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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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202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以来,乐亭县公安局,强化对行业场所及出租房屋的排查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一经发现坚决查处。 简要案情 ▲乐亭警方依法对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住宿人员信息的出租房主作出行政处罚 近日,古河派出所、闫各庄派出所分别查处了一起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住宿人员信息的案件。 5月11日,古河派出所对流动人口出租房清查时发现,该辖区崔某的出租房屋未对承租人人员信息进行登记,民警从安全角度和规范管理方面当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对其依法做出了治安处罚。 5月20日,闫各庄派出所为有效剔除安全隐患,规范行业场所管理,在辖区内开展了行业场所排查整治工作。 当检查到镇上某旅馆时发现,该旅馆存在对两名住宿者未按照规定登记人员信息的问题。 民警依法对店主传唤询问,该店主王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如实进行了交代,并被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房屋出租时必须按照程序予以上报登记,私自将房子租给无身份证件人员居住或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身份信息,将依法严厉惩处。广大旅馆业经营业主及从业人员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一定要遵规守法,严格按照规定查验旅客身份,如实登记并上传身份信息,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外出住宿时务必带好身份证件,主动配合做好登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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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唐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