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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唐山曹妃甸一黑恶势力被判刑!19人全部落网!

2020-08-25 09:46:17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中,市公安局经工作发现,邢有存等人在南堡地区,长期霸占冀东监狱蒸发池,涉及多起违法犯罪案件,2018年6月14日唐山市公安局指定滦州市公安局管辖,滦州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立即对相关线索展开深入调查,经大量走访、侦查,基本事实证据掌握后,2018年12月5日开始收网,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1人,刑事案件立案17起,扣押、查封车辆10辆,查封房产4处,冻结银行存款2500万元,股票1500万元,止付工程款1283万元。

  经侦查查明:自1998年开始,邢有存召集社会闲散人员在冀东监狱周边的曹妃甸区南堡开发区、滦南县南堡镇区域,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争强斗狠、寻衅滋事,尤其是殴打冀东监狱民警张勇等人后,使得被告人邢有存在该区域的影响力逐渐扩大。2008年9月15日,邢有存纠集王德焕、邵宝军、张爱录、孙瑾爽、石凯等人,强占滨海镇张庄子中街郑春涛等人的灰厂进行经营,非法获利人民币612万余元,从而初步形成了以邢有存为组织、领导者,以王德焕、邵宝军为积极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10年8月28日(以下简称“8.28”案件),邢有存组织、指挥被告人王德焕、邵宝军等人,带领郑克陈、郑鹏、吴建强等人在冀东监狱四支队三号蒸发池附近,与他人持械斗殴,致对方参与斗殴的李炳春死亡,车辆毁损,而邢有存最终被免予刑事处罚,使得该黑社会性质组织进一步发展。

  2013年5月份,邢有存与滦南县南堡镇高荣光(已判决)、赵晓卓(已判决)等人因冀东监狱南盐西蒸七蒸发池经营权产生争议,邢有存安排王德焕纠集人员携带工具于6月2日晚至3日凌晨和赵晓卓一方多人持械聚众斗殴,造成两人死亡、多人受伤、车辆毁损的严重后果,邢有存因张绍贺、王德焕等人包庇未被追究(以下简称“6.3”案件)。截止到2018年12月5日邢有存被抓获,该组织非法控制的冀东监狱蒸发池已经达到32个,面积达11.69余万亩,占整个冀东监狱区域具有养殖功能的蒸发池面积的一半以上。2013年“6.3”案件之后,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每年从蒸发池获利1000多万元。自2008年以来,被告人邢有存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蒸发池非法获利累计9000多万元。该组织长期盘踞在曹妃甸区南堡经济开发区一带,以控制冀东监狱蒸发池非法获利为主要经济来源,再通过“转包”、本人和组织成员直接经营或参与经营方式,笼络人员,获取暴利。

  2019年9月29日,滦州市检察院就邢有存等19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向滦州法院提起公诉,2019年12月30日,滦州法院一审判处邢有存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1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一年不等,罚金人民币共计217万元。宣判后部分被告人上诉,2020年5月28日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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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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