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简报| 借款迟还引官司 诉前调处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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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0年3月16日,丰南法院诉前调解室受理调解了两起因借款产生的纠纷。这两起纠纷的原告同属刘某,被告为某玻璃加工有限公司和韩某。调解员经深入了解案情后,决定将两起借款纠纷合并调解。被告分别在2015年7月3日和2017年6月向原告刘某借款500万和200万,双方约定了还款时间,但是借款期限届满后,原告多次向两被告索要借款本息,被告都是以没有钱为由拒绝偿还,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丰南区法院提起诉讼,区法院将这两起纠纷移交诉前调解室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 诉前调解室接到这两起借款迟还产生的案件后,调解员考虑到正处在疫情防控期间,禁止人员聚集。于是,调解员们前期采取了无接触的方法进行调解,先做好原、被告的稳定工作,等待双方都有一定的思想认识和调解有了初步意见之后再约定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调处。 于是诉前调解室决定,由调解员先向原告刘某打电话了解情况,告知刘某先调解而不是立案。起初,原告刘某认为调解就是在浪费时间,想直接立案。因为原告不了解诉前调解的作用,所以调解员有必要于是先向原告解释清楚什么是调解、调解有什么好处,然后又向原告分析他的这两起纠纷在诉前调解解决有三点好处:一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减少人员接触,现在解决纠纷诉前调解最合适;二是这两起纠纷的标的额达到一千万,诉讼费用很大,诉前调解不收费,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再去立案,还可以省下律师费;三是诉前调解节省时间,没有立案开庭审理那么复杂。原告听了调解员对此纠纷的分析之后,同意诉前调解办公室解决他的两起纠纷。调解员向原告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之后,继续找被告沟通。 调解员通过电话向二被告了解得知,企业和个人两个欠款的原因都是现在处于无力偿还状态。所以调解员首先向被告从法律的角度讲明借款不还所承担的后果,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之理,如果原告立案开庭,被告肯定会输,所有诉讼费用也是被告支付,这无疑会增加被告的负担。如果延迟还款,还会产生利息,这又是一笔费用。调解员情之于理的同两被告讲到:“如果开庭审理,你们和原告之间的关系也就生疏了,之前都是不错的朋友,没有必要闹到开庭”。两被告在调解员“耐心、诚心、热心”的劝导下,对借款有了新的认识并同意还款,但是目前没有资金,要求延期偿还。 有了两个被告的表态之后,调解员立即向原告传达了被告的信息,同时原告在调解员的劝说之下同意被告延期还款。就这样原、被告双方达成共识后,调解员约定时间,双方当事人来诉前调解室签署了调解协议。 【调解结果】 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于2020年3月23日签订调解协议,内容是:1、被告向原告借款500万元于2020年3月30日偿还利息100万元,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利息285万元,2020年12月30日前偿还本金500万元;2、被告向原告借款200万元于2020年3月30日前偿还50万元,2020年6月30日偿还50万元,2020年12月30日前偿还100万元。至此,两起欠款纠纷经过诉前调解圆满解决。 【案例点评】 本案例中,调解员认真梳理案情,将相关联的两个案件合并调处,既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团结诚信,又提高了化解纠纷的效率。疫情防控期间调解纠纷要减少人员聚集,通过电话沟通等方式,在无接触的情况下有效的解决了一起因借款数额较大的矛盾纠纷,既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又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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