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酒后在微信群里辱骂老师,警方:拘留!罚款!
2021-01-28 09:34:30
近日,滦南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闻警而动,及时查处一起校园侮辱教师案,一名违法人员被拘被罚。 1月25日,城关派出所接滦南县第四中学校方报警,称该校学生家长吴某(男,43岁,滦南县人)因对其女儿所在班级班主任不满,于昨日酒后发泄情绪,在其所在班级微信家长群内对该班主任肆意公然辱骂,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接报警后,民警立即调查处理。经查证,吴某对自己酒后在微信家长群辱骂班主任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当日,滦南警方依法对吴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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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