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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2021-03-02 13:59:31

  在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党中央正式明确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与行动纲领。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上指出要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并将其列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工作之一。作为新时代的法治建设者和法学教育工作者,我们应当深刻认识和领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大意义,准确理解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丰富内涵,认真贯彻和落实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具体要求。

  深刻认识和领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大意义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总抓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推进“四个全面”的过程中,“我们既要注重总体谋划,又要注重牵住‘牛鼻子’”。比如,既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系统部署,又强调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总目标和总抓手。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总目标和总抓手,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向国内外鲜明宣示我们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同时也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千头万绪,涉及诸多方面,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各项工作都应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去谋划和推进。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在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框架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深化改革。”作为一个动态、开放的体系,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期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外在表现,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途径。法治体系的构建状态直接影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完善与提升,影响全面深化改革的进度。因此,在新形势和新任务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

  准确理解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丰富内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习近平总书记凝聚全党智慧提出的一个统领性概念,体现了高度的原创性和鲜明的时代性,具有丰富而深刻的内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

  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乃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立法体制。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和涉外领域立法,实现立法与政策紧密衔接,确保重大改革措施于法有据。既要加快完善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为代表的国家制定法体系,也要注重完善包括行业规定、社团规章、村规民约等在内的形式多样的社会法体系,最终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其核心是执法和司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严格执法,重点是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要从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三个方面,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必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规范和制约公权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完善司法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法治监督是制约权力滥用的基本手段,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内在要求,是良法善治的保障机制。要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着力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形成科学有效的监督结构和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法治监督体系。

  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法治保障关乎法治各环节的有序运行,是确保法治高效运转的重要支撑。法治保障体系包括政治保障、制度保障、文化保障、人才保障、运行保障等。坚持党的领导是政治保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制度保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文化保障,建设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是人才保障,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是运行保障。

  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全党必须一体严格遵行。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加大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和解释力度,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因此,要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一方面要在对现有党内法规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制定和修订一批重要的党内法规,加强备案审查和法规解释,全面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另一方面,要注重党法与国法的衔接,努力形成党法党规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

  认真贯彻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具体要求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要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实现党领导人民管理各项国家事务。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要正确把握坚持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之间的关系。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前提,党的领导也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要用法治的理念、法治的制度以及法治的程序来实现党的领导。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各级政府必须在坚持党的领导下,确保各项工作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是各有侧重、相互依存的,共同构成法治中国的基石。法治国家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总目标,法治成为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法治政府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核心任务,政府的法治化进程直接影响法治中国建设的进度和质量;法治社会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建设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重要举措。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与全民守法相辅相成。科学立法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前提,要坚持宪法至上,立法先行,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严格执法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点,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公正司法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关键,要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问题;全民守法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基础,要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培养全社会的法治信仰,形成守法奉法的法治文化,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原则。

  (作者系燕山大学文法学院讲座教授、燕山大学全面依法治省研究院客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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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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