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山县公安局12名民辅警被记功嘉奖
2021-09-24 13:54:36
9月18日,沧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王文胜等赶到盐山县公安交警大队,代表市公安局党委对盐山县公安交警大队查处货车违法载人的3名民警荣记个人三等功,对9名辅警进行嘉奖。在此之前,省公安厅主管领导和省交警总队有关领导分别对盐山县交警大队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与表扬。 9月14日5时30分许,盐山县交警大队民辅警在盐山县圣佛镇路段巡逻时,突然发现有一辆盖着篷布的红色轻型仓栅货车行驶异常。民辅警立即示意司机停车接受检查,当车门打开时,他们被车内的场景惊呆了,只见车斗里黑压压地坐满了人。经清点,车斗内共乘坐了39人,而该车核载实为3人,属于严重的超员违法行为。 经询问,该车驾驶员赵某告诉民辅警,他在孟村回族自治县一家工厂务工,当他发现去往该家工厂的途中有许多农民工需要搭车上班时,便联系了这些农民工,用他的红色轻型仓栅货车顺路负责接送,他则收取一些费用。可不承想,刚开始干就被盐山交警查获。 民辅警随即对驾驶人赵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向驾驶人及乘客讲解了货车违法载人、乘坐货车车厢的危害性。之后,民辅警将车内乘客护送至指定地点,转到其他车上。同时,将赵某带至盐山县交警大队,依法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借助此事,沧州市公安局对全市公安交管工作提出要求,要坚持精细管理,防控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风险,巩固深化农村交通管理;要全方位宣传,用足用好各类宣传载体和手段,确保农村宣传无死角、无盲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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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