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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司法局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2021-09-26 13:42:35

  近年来,张家口市司法局扎实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切实提升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自觉意识、应诉能力和应诉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真正实现“告官能见官”“出庭又出声”,更好化解行政争议,推动行政诉讼定分止争,倒逼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坚持领导带头,充分认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重要意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今年8月,张家口市市长赵文峰主持召开全市依法行政推进会,重点听取了2020年以来全市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情况,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着力提升工作质效。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不断转变观念,市县两级政府领导带头出庭应诉逐步成为常态,充分发挥了“关键少数”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2020年12月23日,张家口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张家口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诉张家口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一案,副市长王建军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2021年9月9日,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某公司诉张家口市下花园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一案,下花园区副区长孟宪伟作为区政府的负责人出庭应诉。

  坚持互联共通,逐步形成行政应诉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市司法局作为全市行政应诉工作的监督指导部门,与市、区两级法院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法院主动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通知、数据采集和反馈工作,定期与行政机关联合举办培训与法庭观摩活动,提高机关负责人的出庭应诉技巧。市司法局及时了解全市行政机关诉讼情况,掌握行政机关在执法和应诉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诉后整改监管。通过建立良性互动机制能有效挖掘、整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各种资源,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坚持精准指引,制定完善规范易行的出庭应诉工作规则。为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适应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结合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实际情况,张家口市制定了《张家口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人员、责任、出庭范围作出进一步明确和优化。同时,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报告制度,县(区)行政机关按年度向市司法局报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报告,市司法局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

  坚持考核监管,全面保障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责任落实。张家口市将行政机关出庭应诉、行政应诉能力建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落实败诉行政机关报告制度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报告制度等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和法治张家口建设考核范围,并每年度向市人民政府和省司法厅书面报告。对未按要求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单位,以市政府名义及时进行通报、发出行政建议或提醒函、提出限时整改、限时回复要求,同时将有关情况抄送县(区)政府办、依法治县(区)办及县(区)司法局,形成强有力的多方协同监督的格局。

  张家口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通过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总结已有的出庭应诉工作经验,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促进了行政争议妥善化解,提升了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水平,为更好地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树立法律权威提供了保障,有力推动了高质量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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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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