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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人民法院为人民啊”!申请“重生”只用两天

2021-12-30 14:12:24

  近日,丰润法院仅用两天时间,就完成一起申请撤销宣告死亡案的立案到审判工作,让13年前被宣告死亡而今又出现的当事人刘某,重新回到有“身份”的生活中。

  时间还得回到十八年前,2003年的一天,时年40岁的刘某外出后便一去不复返,经多方查找杳无音讯。2005年,刘某丈夫起诉要求与刘某离婚,经法院公告送达判决二人离婚,之后刘某再未与家人联系。2008年3月,刘某的儿子王某为解决其母失踪遗留问题,向丰润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宣告刘某死亡。丰润法院受理后,依法宣告刘某死亡。

  刘某被宣告死亡后,其户籍已被公安机关注销,无法办理二代身份证,随着社会信息化的高速发展,给还在湖北黄冈的刘某的日常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无法正常出行、购物、就医等,使刘某成为了没有“身份”的人。为了方便自己回归正常生活,被宣告死亡多年的刘某为了恢复“身份”,从外地重返丰润,请求丰润法院撤销对她的死亡宣告。

  为了尽快解决这一起关系到申请人日常生活的案件,丰润法院开通了绿色通道。在收到刘某的申请材料后当即立案。承办人张伟在对案件材料严格审查后,当即组织调查核实,立刻到刘某户籍所在社区和派出所进行调查,并向刘某的儿子王某以及刘某的姐姐询问相关情况,认定刘某的申请符合申请撤销宣告死亡的条件,及时宣告撤销原宣告死亡判决,并当庭向刘某送达了民事判决书。

  收到判决书,得知凭借其可以申请户籍登记,刘某露出久违的笑容,激动地说“真是人民法院为人民啊!太感谢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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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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