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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1,丰南区人民法院?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获先进集体称号

2022-01-14 11:26:54

  近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表扬通报,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被评为全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先进集体,系全市法院唯一获此荣誉的单位。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自成立以来,不断完善化解制度,细化工作措施,秉承从源头化解“官”民矛盾、从实质上解决行政争议的理念,坚持在办理案件的同时做好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全年实质化解案件36件(诉讼20件、非诉16件),协助立案庭诉前化解3件,实现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效果、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政治效果的统一。

  开拓审判思路,逐步完善大化解机制。在长期行政审判经验的积淀中,逐步形成了在诉讼不同阶段采取不同方式化解行政争议的新机制。充分利用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不断完善大化解机制——诉前沟通引导化解、诉中分析倡导化解、诉后释法疏导化解,员额法官负责,院领导协调,多部门参与,分级分层次引导当事人依法处理,通过各种方式化解矛盾,按照责任范围分层次负责,控制行政矛盾复杂化。

  丰富解纷方式,探索案件处理新模式。注重纠纷化解方式,坚持以和解化纠纷,从矛盾根源着手,对一些因民事纠纷引发的行政争议案件,坚持用民事法律规范处理当事人与第三人的法律关系,促成当事人与第三人达成民事和解,共成功化解此类案件12件。

  把握化解关键,形成法政联动增质效。在行政争议化解过程中,地方政府往往对于行政争议产生的历史根源、来龙去脉以及利害主体的相互关系有着较为深入的了解,法院在行政争议化解中处于中立地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主导案件处理的走向、环节、节奏和意见的同时,充分利用政府的优势,积极协调涉案各方会谈磋商,从源头入手解决实质矛盾,既保护当事人利益,又助于维护政府形象。

  通过不懈地努力,丰南区人民法院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既得到当事人的充分认可,又受到上级法院的高度赞扬。在今后的工作中,丰南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立足人民法院职能,着眼群众司法需求,强化府院联动,服务中心大局,消弭“官”民矛盾,努力为平安丰南、法治丰南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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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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