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症结 精准施策 | 迁安法院组织开展保险合同纠纷审判座谈会
为加强保险行业与法院的沟通联系,营造迁安良好的保险法治营商环境,促进保险合同纠纷解决,1月13日,迁安法院组织召开保险合同纠纷审判座谈会,邀请人保、中华财险等6家保险公司,民剑、弘丹等7家律师事务所及汽修厂代表30余人参加座谈会。迁安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张海祁、一级法官玄振红参加会议。 会上,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张海祁介绍了法院在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合同纠纷等案件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分享了迁安法院在推进诉前调解、诉前鉴定及诉调对接等方面的工作经验。保险公司代表介绍了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中理赔方面的相关情况。 随后,与会的保险公司和律师代表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及保险事故中的第三人不同利益角度,针对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现存的车损及人损相关问题以诉辩方式积极踊跃发言,三方也就此前因沟通不畅、迟延产生的问题充分交换了意见。迁安法院与会法官从专业角度对会上大家提出的疑问认真予以解答。 最后,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张海祁对与会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并总结到: 近年来,迁安法院高度重视保险合同纠纷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导向作用,始终坚持以正确的价值导向和良好的社会效果作为裁判的重要衡量因素,注重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尊重保险人营利性、保险制度团体性的特点。 2021年,迁安法院共受理各类保险合同纠纷案件1213件,占同期民商事案件总量的17.56%。相较于之前的案件,近年来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争议焦点明显呈复杂化、疑难化趋势。建议保险机构在前期理赔中对于有争议的问题,及时与当事人沟通,并积极参与诉前鉴定和调解,避免因单方鉴定引发不必要的争议。对于鉴定有异议的,法院将进一步加强证据收集,并督促保险公司严格按照法律和行业规定开展理赔,尽快打通“堵点”,查找症源、减少诉累。同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多措并举还原案件的客观真实性,以防发生虚假诉讼及骗保案件,全面提升案件审理质效,维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法治的保障。迁安法院将继续加强与保险公司的良性互动,健全交流沟通机制,规范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审理工作,促进迁安商业保险市场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为社会经济的稳定和营商环境的优化提供司法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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