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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可能已经涉嫌“帮信罪”!

2022-09-27 14:26:44

  转眼已到开学季,同学们都已陆续回到校园,开学季作为秋季最热闹的时候,同时也是不法分子摩拳擦掌,施展各路“本领”引诱你入坑之时。如果有人跟你说有偿使用闲置银行卡180元/天日结,面对此等轻松“躺赚”零花钱的好事你心动了吗?下面,我们来看看小丽同学的“心动”经历……

  小丽很想和同学一起去逛街,

  无奈父母给的零花钱早已经被自己花光。

  初入学的她打起了兼职的主意……

  就当小丽埋头在校园宣传栏里寻找兼职时,

  殊不知有人早已经盯上了她……

  听到如此轻松赚钱的“美差”,

  小丽认为自己太幸运了,不由得心动了……

  最终,小丽没有经受住利益蛊惑,为赚取零花钱,以个人名义办理了多张银行卡,并全部交了出去……

  正当小丽沉浸在“躺赚”零花钱的美梦时,

  突然传票上了门……

  直到此时,小丽才恍然发现上当了,

  自己已经成为了犯罪分子的“帮凶”。

  近年来,遵化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在校学生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较为突出。部分在校学生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对自己行为的危害缺乏准确判断,很容易受到校园周边不法分子的利益蛊惑,最终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电话卡会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同学们要妥善保管好个人隐私以及相关证件,千万不要因为贪图蝇头小利,而去出借、出租、出售自己的身份证、手机卡、银行卡给他人使用。否则,一旦被犯罪分子用于电信诈骗、网络赌博或者其他违法行为,不仅自己会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荒废学业,更可能导致其他人的血汗钱付诸东流,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普法小课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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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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