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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南法院丨七旬老翁十载纠葛,多元解纷一朝破冰

2023-03-21 10:04:29

  路南区法院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为民理念,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把诉前调解作为处理案件的重要方式,积极探索多元解纷的新路径、新方法,用真情、付真心、使真力,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真正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情怀。

  近日,路南区法院稻地法庭调解了一起发生在两位七旬老人间的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当庭履行付款义务,双方解开心结,握手言和,案件得到圆满化解。

  案件起因要从十年前说起,原告作为工程队“包工头”,带领被告一同在外务工。2013年,因被拖欠劳务款,二人口头商议由原告起诉索要劳务款,双方均摊律师费用、诉讼费用等,于是原告垫付费用提起诉讼,但由于原告本人失误,第一次起诉并未胜诉,律师费、诉讼费花费了六千余元。后来劳务款几经波折要回,之前的六千余元费用却成为二人争议点。原告认为,六千余元是为了要回劳务款而产生,且双方之前已经口头约定均摊,被告应履行承诺。被告认为,是原告的失误导致了第一次诉讼败诉,原告应该自行负担费用。六千余元的争议,十年间经过了村委会数次调解,仍然未能解决。

  今年春节后,原告诉至法院,稻地法庭承办法官了解案件缘由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都是稻地法庭附近村民,便邀请稻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一同参与案件调解工作。法官和调解员认识到案件化解的重点在于解开双方当事人的心结,于是第一时间分别约见两位当事人,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疏解心结,一面释法明理,一面劝导双方多念及当年的工友情份,最终在法官和人民调解员的促成下,双方达成和解并当庭履行了义务,一场发生在两位七旬老人间持续十年的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下一步,路南区法院将继续践行情系于民、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以敢于负责、勇于创新的担当精神,求真务实、勤勉敬业的职业追求,充分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在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节约司法资源,把实事办到群众心里,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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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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