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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与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建立“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联动工作机制

2023-06-07 10:08:17

  为进一步落实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统一部署,加强府检联动,凝聚更多合力打赢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沧州市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态势持续向好,近日,沧州市人民政府与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建立“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五项联动机制:

  一是建立常态化联席会商机制。定期开展工作会商,联席会由沧州市政府和沧州市检察院轮流召集,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可邀请相关行政部门参加,共同分析研判专项监督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二是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加强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的沟通交流,实现专项监督信息共享。每月30日前,沧州市政府与沧州市检察院互相通报当月线索移送、工作联动、案件办理、舆情处理等专项监督相关工作情况。

  三是建立执法司法办案协作机制。根据专项监督“四个领域”案件不同需要,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相互提供业务支持,相互协作配合。

  四是健全依法行政考核机制。将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对检察建议的回复和整改落实情况、依法支持配合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

  五是建立执法司法宣传联动机制。为提升“公益诉讼+行政执法”工作影响力,增强专项监督社会关注度,相关行政部门和检察机关可共同开展所涉领域的法律宣传工作,通过共同发布经验做法、典型案例,营造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良好的社会氛围。

  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司法联动保护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际行动,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在“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开展之际,沧州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推动与沧州市人民政府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旨在通过构建人民政府大力支持、检察机关依法监督、行政机关积极配合、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专项监督工作格局,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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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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