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公安局安各庄派出所做好“小警务”赢得“大满意”
今年以来,滦南县公安局安各庄派出所秉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理念,用心用力用情从“小警务”着眼,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赢得群众“大满意”。 ——该所推行“小”警务,服务“大”民生的工作思路,着眼于“小”,以群众需要为“基”,借助“五小警务”平台,建立一条群众满意,百姓乐道,警民和谐的为民服务新路径。 ——侦破“小案件”促平安。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各类侵财性案件,特别要快侦快破,力争为群众挽回损失,提升群众的安全感。 3月1日上午,安各庄派出所接到辖区“甜心甜品”冷饮店店主李某报警,称其放在门口还未拆封的快递被盗,接警后民警王自云快速出警,经民警调取周边监控录像发现李某的快递是被一名骑绿色电三轮的老头捡走了,经询问周边群众,没有人认识这个老人,看到李某心急如焚,民警王自云顾不得吃午饭,四处走访,寻找该老人的踪迹,最终经走访多家废品收购站,确定老人身份为辖区葛各庄村孟某,经询问,当时老人在捡废品的时候,老人误将李某的快递当成废纸箱子捡走了,在民警的帮助下店主李某顺利找回了丢失的快递。失而复得后店主李某激动的对民警表示感激。 ——盯紧“小防范”促稳定。组织民辅警定期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全力开展社会治安状况走访调查,对发现的各类治安隐患,及早发现,及时整改。指导辖区村、企、学校加强日常安全防范,共建平安家园。 安各庄派出所一直重视辖区校园安全,大力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但学校仍有学生学生斗殴、霸凌等事件的发生。开学伊始,指导员周宝仁到辖区各学校为学生们进行法制教育10场,从法律的角度向同学们讲解了打架带来的严重后果,有效预防校园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 ——化解“小纠纷”促和谐。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工作基调,对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能调尽调,多调少罚,把众多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强与镇综治办,司法,法庭的对接,逐步形成警法联动,多部门参与的调解工作格局,不断加强矛盾纠纷化解,防止小矛盾转化成治安、刑事案件。努力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2月25日下午,大柳树村的王某报警称,他在本村金某家看别人玩牌时,因为言语不和与夏某产生纠纷,并产生肢体冲突。一肚子委屈的王某到所里还哭了起来,所长张伟本着“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的原则对当事人进行耐心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剖析利害关系,希望当事人着眼长远,和平处理此事,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调解了这个疑难复杂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对民警的工作精神和工作态度给予了高度认可,得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月1日晚,安各庄镇安西村的高某与大新庄镇的李某因扭秧歌占地方发生口角,进而互相厮打,接到报警后,民警常铭杰快速出警,稳住了局面,鉴于双方当事人都无很大的损伤,为了保证双方权益不受损失,又不破坏秧歌场的愉悦气氛,民警将双方带到所里,并对双方耐心细致的开展工作,最终经协调,李某向高某道歉,双方握手言和。 2023年6月6日上午,铁匠庄村杨某春与同村的王某清发生激烈争吵并报警,指导员周宝仁接警后迅速带队赶赴现场,发现双方剑拔弩张,情绪非常激动,周导一边安抚对方情绪一边了解情况,经了解,杨某与王某为对门,两家历来就有点小矛盾,后来杨某故意在南门口堆放鸡粪,由于粪堆离王某家北门很近,鸡粪越堆越多,天气越来越热,鸡粪的气味以及引来的蚊虫,严重影响了王某的正常生活,王某与杨某经村委会商量此事未果,双方矛盾日益加深,因此闹到不可开交的地步。了解此情况,周导分别给对方做了思想工作,一开始双方始终不肯让步,在周导的耐心劝解下,最终杨某同意将鸡粪挪到不影响王某的地方,但始因为天气热终未动,后来周导找来铁锹率先干了起来,见周导亲自帮助杨某清理鸡粪,杨某也动手开始清理,事后王某,杨某双方对周导的工作都表示十分满意。 ——排除“小隐患”促安全。工作中坚持以源头治理,事前防范为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消除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小隐患,努力提高群众的见警率以及管事率。进一步增强对社会面的管控力度,提升群众的安全感。 1月31日,辖区葛各庄村孟某报警称1月30日其女儿在家玩时,家里来了二十多个年龄相仿的学生,其中一名女生把他女儿打了,身边其他人还有人录像,得知此警情所长张伟高度重视迅速带领民辅警出警调查,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消除不良影响,张所紧急联系了安各庄镇初级中学的校长及其他负责人,调回正在休班的全体民辅警,民辅警和学校领导逐一核查了当天进入孟某家的全体学生并逐户走访,督促他们删除了当时的录像。经协调,受害人孟某与打人者李某家长达成协议,李某向孟某道歉,双方握手言和。至此一场可能引发社会舆论的隐患被成功剔除。 2月19日,我辖区安各庄镇小学发生一起侵犯他人隐私事件,安各庄小学李某报警称其上厕所时被人偷窥,经民警调查,偷窥男子为康各庄村张某,经传唤并审问张某对偷看他人隐私的行为供认不讳,后经呈报县局审批,对张某采取了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有效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办好“小事情”促满意。以办好群众关切的“小事情”为落脚点,在全体民辅警中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做一事”活动,努力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的“小事情”,以“小事情”温暖群众心。 年前我辖区阚各庄村80岁的张某会打算在滦南县城开一家旅馆,就到唐山市区找服务员。正好,遵化市的周女士正在找工作,两人一拍即合,周女士跟张大爷回到了家。因招到人高兴,张大爷当即给了周女士700元钱和20斤花生油作为“定金”。双方约定好正月十五正式上班。但正月十五过后10多天了,也不见对方来上班,打电话也不接。张大爷觉得自己被骗了,就到安各庄派出所报了警。正在值班的指导员周宝仁接待了老人,并与遵化警方联系,得知周女士在唐山打工。经耐心工作,周女士答应退给老人部分钱款。一场纠纷得以化解。为了表示对周导的感激,张大爷骑车60里到县局送去了感谢信。 2023年6月10日是报考警校志愿者政审的最后一天,辖区大柳树村的考生王某由于临时改变报考志愿,当时16是02分在才网上进行了报名,然后到所里政审的时候已经16时25分了,所里已经下班了,看到王某父子焦急的来到所里,考虑到孩子上学不容易,周导二话不说赶紧联系了县局政工部门领导和市局相关部门。然后指导考生王某填写表格,看到王某父子没有车,周导亲自驾车拉着王某资料上交到县局,等材料审核全部合格后又讲王某送回家中,当周导回家时已经晚上九点多了。在周导耐心的指导下。和热心的帮助下王某顺利的报考成功。 王某父亲看到周导主动加班加点,无私奉献的工作精神感动之情溢于言表,6月12日冒着大雨前去单位再次表示感谢。 通过推行“小警务”服务“大民生”工作思路,今年以来我所共收到群众锦旗20面,表扬信1封,群众对我所满意度达到100%。 来源:滦南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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