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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检察院:得补!检察公益诉讼助力环保税征收见成效

2023-10-08 16:38:24

  “经过全面核查,涉案的19户纳税主体漏缴共计10万余元税款及滞纳金已经全部追缴到位。”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曹妃甸区税务局负责人员来到曹妃甸区人民检察院,主动向检察机关反馈了征缴结果,检察公益诉讼助力环保税征收成效显现。

  2018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法正式施行。环境保护由费改税,原来的排污费不再征收,统一由税务部门征收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税作为一种新型税种,旨在通过“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的税制设计,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正向激励企业节能减排,是促进绿色生产、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手段。根据《河北省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规定,施工扬尘按照一般性粉尘确定大气污染物当量值,其应税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中扬尘削减系数不同税率不同,未采取扬尘污染控制措施而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纳税额比采取扬尘污染控制措施企业的纳税额有所增加。实践中,施工扬尘污染的行政监管和环保税的税款征缴分属住建和税务两个不同部门,由于两个部门之间缺少协作配合导致施工扬尘行政处罚信息未及时传递至税务部门,可能存在漏征漏缴环保税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问题。

  为避免国有财产流失,助力城市扬尘治理,检察机关针对上述情况部署开展了建筑施工领域施工扬尘环保税专项监督活动,先后采取向住建部门调取执法台账、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询问调查等方式,综合分析研判环境保护税漏缴情况,最终发现有19家企业因未采取扬尘污染控制措施而受到行政处罚,在纳税申报时未如实申报应纳税额,存在漏缴环保税的违法行为。

  秉承“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理念,2023年8月25日,曹妃甸区检察院组织曹妃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曹妃甸区税务局召开环境保护税(施工扬尘)征缴磋商会议。会上,各职能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分别从建筑施工领域扬尘污染行政处罚工作情况、环保税征收情况、履职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计划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经会议磋商,各职能部门一致认为要加强协作,共同推进环保税征收。区住建局负责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要建立建筑施工项目扬尘污染处罚台账,定期移交区税务局;区税务局依据区住建局移交的台账资料,依法核定征收环境保护税。会后,曹妃甸区检察院依法向两部门发出《事实确认书》,就公益受到损害的事实、行政机关法定职责、未依法履职情况、整改方案等进行了书面确认。

  在检察机关的有力推动下,税务部门积极履职,主动核查,及时将19家企业漏缴的环保税款足额追缴到位。下一步,曹妃甸区检察院将持续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聚焦辖区内施工扬尘大气污染企业环保税征管问题,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将该项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凸显公益诉讼服务绿色发展和保护国有财产的双重效能,为推动曹妃甸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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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曹妃甸检察   责任编辑: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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