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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冀两地五家法院建立司法协作机制 提升环渤海核心区港口城市司法协作水平

2023-11-13 10:25:22

  11月2日,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天津海事法院、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天津会签《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 加强环渤海区域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正式建立两地五家法院司法协作机制,司法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提升环渤海核心区港口城市司法协作水平,护航环渤海核心区城市群经济社会发展。

  此举是继秦皇岛中院与天津海事法院建立司法协作机制,与唐山中院、沧州中院构建秦唐沧环渤海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后的又一重大区域司法协作的举措。框架协议共21条,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及12项机制等内容,旨在以高品质服务保障重大国家战略,依托津秦唐沧港口城市战略优势,构建全方位司法协作机制,以高水平协作提升区域治理能级。

  框架协议明确,通过推动各项司法协作机制落地落实,加速推进司法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以高质量司法助力港口城市集群发展,以高水平协作提升区域治理能级,助力打造京津冀“海上门户”枢纽,共建“一带一路”开放平台。

  协议全面规定了党建联建联学、专业审判协同、特色审判领域协作、跨区域环境司法协作等法院全面工作的协作机制,搭建环渤海核心区港口城市司法协同协用的平台,促进通过资源互享、优势互补、协作互助、良性互动,不断开创跨域司法协作新局面,探索高效能区域治理模式。

  据悉,五家法院将共促理念更新,强化协调联动,凝聚司法共识,促进互利共赢,形成集群合力,把司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落实到京津冀环渤海协同发展全领域全过程各方面,以“司法协同‘保障’协同发展”,以优质司法服务保障环渤海港口群和沿海经济带蓬勃兴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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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河北法制报   责任编辑: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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