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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 | 乐亭法院姜各庄法庭获评河北省“枫桥式”基层单位

2023-11-28 15:07:19

  今年恰逢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甲子光阴已过,“枫桥经验”在党中央的有力领导及科学运用下已菁茁壮大。乐亭法院紧跟时代发展大势,严格落实上级精神,深刻理解“枫桥经验”实质内涵,谋求当代“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的有机融合,取得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及各级部门的正面肯定。

  近日,中共河北省委政法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枫桥式工作法”评选和“枫桥式”基层政法单位创建情况的通报》,乐亭法院姜各庄人民法庭获评河北省“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单位。这是对以往工作方式的高度认可与积极赞赏。

  姜各庄法庭位处渤海之滨,大钊故里,下辖两个乡镇、94个行政村,管辖区域广大,案件数量繁多。现有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1名司机。全庭干警在庭长吕晓颖法官的带领下精诚合作,为促使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生花,姜各庄法庭开展一系列工作,竭诚尽力为国家基层矛盾防控以及诉源治理大局推进贡献正面力量。2022年被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2023年入围唐山市“最美法庭”候选名单。系统总结成功经验,以谋鉴往知来,一隅反三,能动运用,指导实践。

  一、参与基层治理,听民声,打造“综治平安法庭”

  一是融入当地党委领导、多方参与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每年度注重向党委汇报工作,将该庭室已经取得的各项工作成效及今后努力的方向作详细说明,为辖区振兴发展做出司法贡献。同时根据所受理民事案件总结共性问题,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群体性上访风险,建议政府部门做好有针对性地预防,避免进京访事件。此外,如遇社会影响较大、关注度较高、案情较为复杂的特殊案件,会积极与案情相关联的其他部门机构共同召开研讨会议,力求对案件全貌掌握,综合考虑多方因素,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是通过受理的案件分析总结风险预防措施以及提前化解切入点,向管辖地区的其他部门发司法建议。如针对受理村内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增多,究其根源为村民委员会针对本村集体签订的各项合同关注不够密切,审查不够严格,因此特向村民委员会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其拟定合同的过程以及具体内容应当严谨、合法,并实时留意合同履行情况以及到期情况。

  三是扎实开展“法官进网格”活动,积极对接网格员以进行法律宣讲。结合法院日常调解工作经验,不断向广大网格员分享各种调解技巧,提升整体调解质量。此外也会对网格员进行法律知识的讲解,通过微信、电话和集体培训的方式对网格员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进一步发挥“布衣法官”的重要作用。

  二、密切联系群众,解民忧,打造“公仆法庭”

  一是积极响应国家大力倡导优化营商环境的号召。姜各庄法庭庭长吕晓颖联合本地区其他部门人员,与航富船舶修造厂负责人及员工代表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警企座谈会,在会上与企业人员面对面谈心,耐心听取企业发展困难及对法院工作的建议,解答法律疑问,并就如何进一步营造更加适用于营商发展的法治氛围进行调研,对今后处理民商事经济纠纷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二是结合受理案件的特点,通过汇总分析,总结共性问题。所受理离婚纠纷案件中,有的双方结婚已有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所共有的夫妻共同财产情况应作为重点审查对象进行查明,因此该庭充分考虑该类案件的特殊性,别具匠心,借鉴其他地区法院的先进经验,首次充分运用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表制度,最大限度保障了特殊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不受侵害。

  三是善于总结审判中当事人遇到的难点和痛点,推陈出新首发《离婚证明书》。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发现,离婚期间的个人隐私,难免会出现在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中,在离婚后需要证明婚姻状况时,给当事人带来些许尴尬和不便。为有效解决隐私泄露问题,庭长吕晓颖向院党组提出意见建议,出具仅载明双方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案号及案件生效日期的《离婚证明书》,有效保护其个人隐私。

  四是注重提升调解水平,力争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乃至仇怨。按照“能调则调”的要求,尽可能通过诉讼调解达到平息民间纠纷的目的。首先,姜各庄法庭打造专业化调解室,助力调解工作开展。其次,完善调解方式,创新总结了“五字调解心法”,即“一明、二听、三问、四疏、五促”,并被河北省高院报道。再次,结合案件特点邀请妇联工作人员、心理咨询师以及同村乡贤共同参与调解,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通过多元化解机制妥善解决。法庭2021、2022年连续两年调撤率居于该院第一,2023年调撤率亦位居该院前列,达到了服判息诉、案结事了的效果。

  因所思所想所关心的均为人民群众,也得到了人民的高度肯定,该庭常收到当事人所赠送的锦旗,对审判工作高度赞扬。

  三、开展多元普法,强民智,打造“前端法庭”

  姜各庄法庭定期开展巡回审判和普法宣传,田间地头,庭院炕头,渔港码头,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法庭的身影。常被最高人民法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河北法制报、中国审判杂志、民主与法制时报、长城新媒体、网易新闻等予以刊登报道,在社会层面营造了正面法院形象,保障当事人与法院关系的和谐,推进法院工作开展。

  一是网络宣讲,木兰普法。吕晓颖法官通过钉钉视频直播的方式,为姜各庄地区所有乡村妇女代表开展主题为婚姻家庭的“木兰有约”法律讲座,为广大妇女送上了一份别具匠心的法制盛宴,将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融入家庭生活,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二是巡回审判,普法宣传。姜各庄法庭坚持以办案为契机送法入乡村、到码头,定期开展巡回审判。姜各庄法庭已开展6场巡回审判,并为现场群众以案释法,发放普法宣传材料300余份。其中包括主动联络辖区村委会,组织人员、场地开展乡村巡回审判,以贴近群众的纠纷案例,如民间借贷、买卖、租赁等法律关系为样板,走入人民心中。此外结合本地区临海作业纠纷众多的特点,聚焦核心争议,直击问题根源,因地制宜在姜各庄渔港码头开展“送法到海边”码头巡回审判,现场开庭审理了船员劳务纠纷案件并当庭宣判。姜各庄法庭开展的巡回审判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教培处作为专题片的案例展播,并被最高人民法院公众号刊发。庭长吕晓颖法官获得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我做的群众最满意的一件事”十佳个人奖项。

  三是普法进校园。吕晓颖法官作为姜各庄中学的法治副校长,多次牵头举办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如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知识、如何规避犯罪等,为学生们上好“人生法治课”。与学生们围坐一起交流谈心,发放“法致青春”手册,用法治思维规制、约束学生自身言行,减少犯罪的发生。

  四是宣传动物保护法律知识。庭长吕晓颖作为乐亭县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名誉会长,开展多形式动物保护宣传活动,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保护生物多样性贡献司法力量。积极联合其他单位到乐亭大市场开展“爱鸟周”法治宣传活动,向过往群众细致讲解辖区非法狩猎、杀害、出售野生动物案件,发放爱鸟护鸟宣传单。又与乐亭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大清河救助站等多家单位在大清河盐场组织开展“重获自由、回归蓝天”联合放飞行动,将救助站救助的野生鸟类百余只,进行放飞,重回自然怀抱。

  五是开展法治夜校普法活动。庭长吕晓颖和法官助理霍永辉深入到乐亭县乐安社区居委会,为到场的社区居民们开展了一场丰富生动的法律宣讲。宣讲中,二人采用“法条解读+实务应用”的集中授课方式,从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相关规定入手,结合具体案例着重讲解了新修订的法律知识,随后在现场一对一解答了群众提出的其他法律疑问。到场群众纷纷表示获益匪浅。以“夜校之灯”点亮“法治之光”。

  姜各庄法庭地处大钊故乡,应传承大钊先生的精神态度,积极进取,不断创新,探索法治新发展道路。荣誉是对过去的肯定,突破是对未来的承诺。姜各庄法庭全部干警均为80后、90后的年轻一代,立志在矢志奋斗中谱写新时代青春之歌,在各级领导的有力带领下,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紧紧抓住乡村振兴的有利契机,努力建成人民群众真正满意的现代化法庭,使得大钊故乡再焕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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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乐亭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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