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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赴遵争赔偿,女法官倾情化纠纷

2016-04-11 09: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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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月24日7时20分许,本案原告贺某友、韩某华之子、宋某怡之夫、贺某岳之父贺某超不幸因交通事故死亡。贺某友强忍丧子之痛,料理完儿子后事。多次与本案被告闫某商议赔偿问题,因种种原因未能达成满意结果,后起诉至遵化法院。我院民四庭主审法官接手此案后,了解到四原告远在千里之外的辽宁省凌源市,来回路途遥远,便通过电话先后多次沟通当事人双方意见,调解未能成功,经过开庭审理后,庭后主审法官又耐心从法理和情理入手,最后终于做通闫某工作,在宣判当日闫某当场支付贺某友等四人赔偿现金302660.11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事后贺某友亲自来到法院为主审法官送来锦旗,热泪盈眶地说:“真没想到到了遵化,就跟我们到了我们家里一样,从没把我们当外乡人看待,因为这事就来了遵化两三次就把该赔的钱全部领到手了,真是谢谢张法官了!”

 

关键词:遵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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