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冶法院组织干警学习新《民事诉讼法》
2021-12-29 11:10:58
12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修改后全部正式条文,并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新法条文颁布后,古冶法院立即组织相关庭室对新修改的民诉法进行学习,及时更新理论知识,为明年的执行打好基础,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各庭长的带领下,干警们围坐一起,对新民诉法进行逐条解读,特别是对修改及新增加部分进行了重点学习,大家相互交流、充分探讨,从理论上加强对新修改条款的理解和掌握。此外,还对《民法典》的部分重要条款进行了重温。 院党组书记、院长徐铭徽强调:修改后的民诉法完善了相关程序规则,重点围绕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完善小额诉讼制度、完善简易程序规则、扩大独任制适用、健全电子诉讼规则等五个方面开展。着力解决纠纷化解渠道不足、司法资源与司法需求匹配不精准、诉讼流程和方式不便捷等问题,也回应了新时代当事人对在线诉讼、高效诉讼日趋强烈的司法需求。 各庭干警纷纷表示,将继续保持学习法律法规常态化,全面领会新民诉法的要义实质,及时更新裁判理念,真正将民诉法的精神融入到审判工作中,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快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
关键词: |
稿源: 责任编辑: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