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法院:以“立案分案”助推一乡一法庭工作规范开展
去年以来,遵化法院按照省高院的要求,把一乡一庭建设作为调解纠纷、指导民调、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普及法律知识、联络陪审员工作的第一阵地,在原有11个中心法庭的基础上,新建14个乡镇法庭,实现了全市25个乡镇法庭全覆盖。同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选任152名陪审员,经过集中培训后,按照每各法庭至少4名的标准全部配到各乡镇法庭。自去年7月31日任命以来,先后有114名陪审员参审了各类案件267件,有效地发挥了人民陪审员依法参与和监督司法的重要作用。 新的乡镇法庭设立以来,如何有效的发挥作用开展工作是该院一直探索的工作。成立之初,该院要求凡涉及新设立法庭辖区的民事纠纷案件,均应传唤当事人到新设立的法庭参加调解工作,力争使矛盾和纠纷化解在群众的“家门口”。 5月1日,立案登记制全面施行。遵化法院新设立的乡镇法庭工作迎来了一次跨越。一改过去由法官传唤当事人到新设立法庭调解,而是在立案登记分案时,直接将案件分到当事人所在法庭,办案法官到法庭进行调解。同时要求案件主办人做好法庭工作日志,详细记录案件办理情况、陪审情况,每月报送审判管理办公室和政治处备案,作为考核法庭工作的依据。 立案分案制的实施,从制度上保障乡镇法庭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的积极作用,推动了一乡一庭工作规范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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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遵化政法委 责任编辑:唐山